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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梦飞

林梦飞个人资料:林梦飞(1909年-1994年),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国民党少将,厦门起义将领,第六、第七届福建省政协副主席,第八届中央监委常委。厦门经济特区顾问,福建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会长。1927年,林梦飞做为黄埔军校毕业生,加入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叶挺部七十二团担任连指导员。先后参加北伐战争、抗日战争。19……
资料更新时间:2024-02-29 02:06:35

台湾名人

一、个人简介

林梦飞(1909年-1994年),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国民党少将,厦门起义将领,第六、第七届福建省政协副主席,第八届中央监委常委。厦门经济特区顾问,福建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会长。1927年,林梦飞做为黄埔军校毕业生,加入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叶挺部七十二团担任连指导员。先后参加北伐战争、抗日战争。1946至1949年,担任福建省第四行政区专员兼保安司令、厦门警备司令部少将参谋长。1948年底加入“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接受中共华南局领导,1949年携带厦门防务地图起义。1949年11月,林梦飞与张圣才等共同组织裕康船务行,引进石油、西药、汽车零件等被封锁物质,缓解军用物资和民生用品的急需。1951年创办厦门飞达照相纸工业社,担任厦门感光化学厂厂长。1985年,林梦飞被授予“为四化服务先进个人”。2005年,林梦飞与原民革厦门市委主委许祖义获颁由胡锦涛总书记亲笔题写章名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1994年8月15日因病去世,终年86岁。1995年,其子林华国发起成立“林梦飞教育基金会”。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林梦飞

别名:子晖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台湾省台北市

出生日期:1909年5月

逝世日期:1994年8月15日

职业:军人,公职人员

毕业院校:黄埔军校第四期政治科;南京军官学校

主要成就:1951年创办厦门飞达照相纸工业社 厦门经济特区顾问 1985年获“为四化服务先进个人”

三、人物经历

林梦飞1909年5月出生于台湾省台北市。1913年随父回厦门定居,林梦飞的童年是在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中度过的,他的三个哥哥因无法支付学费而停学。林梦飞在延陵小学毕业后,考入厦门中华中学。

1925年,上海发生“五·卅惨案”发生,激起了全国学生运动的反帝热潮,林梦飞加入厦门组织的声援学生军。

1926年1月,广州黄埔军校向全国招生,林梦飞报名应考,被录取后编入学生队,受训后升入第五期学生队政治科。

1927年3月,18岁的林梦飞走出黄埔军校,作为第四期的毕业学生,加入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叶挺部七十二团担任连指导员。同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林梦飞带领的百人分队全数阵亡,他本人也身受重伤。7月,二十四师开往江西在虎岗宣布起义,林梦飞由于受伤未愈,与部队失去联系。出院后辗转回到厦门,与同安中共党组织取得联系,被派到马巷洪厝村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农民运动。其后因同安中共秘密机关受包围,林梦飞被迫赴汕头暂避。他在上海当了两个多月的“马路难民”,饱尝穷困潦倒的滋味。

1928年3月,林梦飞考进南京军官学校,受训十一个月。

1929年3月,林梦飞被派到福建49师张贞部当副营长。至1933年9月,林梦飞担任四十九师张贞部任上尉副营长、少校营长。十九路军入闽后,张贞被免职,林梦飞转赴上海市任保安处上尉中队长。其后,到江西庐山军事教官训练班受训半年,1935年底回闽。

1936年5月至1942年12月,林梦飞在福建省军政界的职务变动频繁,先后任永春县社训总队少校教官、武平县县长、永泰县县长、南安县抗战自卫团上校团长、德化县清剿张雄南股匪司令部上校参谋、莆田县县长、福建省保安二团上校团长、泉州兴泉地区指挥部上校副指挥官等职务。

抗战胜利后,林梦飞卸下戎装从商,担任泉州车船运输行经理。至1949年,担任南京国民政府“国大”代表,福建省保安司令部组训处少将处长,福建省第四行政区专员兼少将保安司令,厦门警备司令部少将参谋长,并在泉州创办《群力报》,兼任厦门《时代晚报》董事长。

1948年底,在厦门参加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前身之一),接受中共华南局领导;并策动三二五师副师长陈言廉起义,多次营救中共党员和进步人士。厦门解放前2个月,辗转进入闽中游击队泉州团队所在地南安岭兜,后奉派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进入厦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港口被封锁。林梦飞与国民党起义人士张圣才等共同组织裕康船务行,出任经理。1949年11月15日,林梦飞利用在香港的关系,引进石油、西药、汽车零件等物质,缓解军用物资和民生用品的急需。

1951年创办厦门飞达照相纸工业社,为厦门感光厂引进彩色生产线全套设备及技术,生产照相纸供应国内市场,为国家节省大量外汇。1956年公私合营后改名为厦门感光化学厂,1959年改为国营工厂,被任命为厂长、顾问。

1966年6月“文革”开始,林梦飞先生由于有复杂的政治生涯而受到冲击,子女也随之受到牵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政策,给予平反恢复名誉,担任民革第六、第七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监委常委,福建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会长。1981年应聘为厦门经济特区顾问、厦门经济特区发展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开展对外宣传、联谊活动和引进侨资、台资、外资工作。1985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授予他“为四化服务先进个人”的称号。

1993年底,林梦飞忽感身体不适住进厦门市第一医院,从此卧床不起。1994年8月15日病逝,终年86岁。1994年8月22日,林梦飞追悼会于厦门殡仪馆举行,海内外各界人士上千人出席追悼会。

四、个人生活

1937年10月10日,林梦飞与妻子黄达治举行婚礼,黄达治1920年出生于菲律宾宿务市的一个华侨家庭,拥有中国、菲律宾和西班牙血统,1936年随父母迁居福建晋江安海,因才貌出众,有“安海皇后”的美誉。黄达治于2011年6月在香港去世,与林梦飞合葬于厦门天马山中华永久墓园。

林梦飞与妻子育有子女林华玲、林华星、林华国、林华明、林华晋、林华萍、林华强,以及养女林华安。

五、人物评价

林梦飞同志为人正直,心胸坦荡,工作热忱认真,待人谦和。解放以来,他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恪守为人民服务宗旨,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民革福建省委主任委员、省政协副主席陈家振先生)。林梦飞豁达大度;老骥伏枥,关心国事,参政议政,年逾古稀,不扬鞭自奋蹄;林梦飞热盼祖国和平统一,为此鞠躬尽瘁(中华林氏总会评)。

六、后世纪念

1995年,后人为了纪念他,成立林梦飞教育基金会,并出资在厦门市双十中学的初中部修建“梦飞图书馆”。2006年,出资200万在双十中学高中部修建“梦飞音乐厅”。

2014年,林梦飞教育基金会在湖南耒阳市捐建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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