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世珍照片

温世珍

温世珍个人资料:温世珍(1878-1951),字佩珊,直隶省天津府天津县人,出生于仕宦兼地主家庭。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客,早年毕业于北洋水师学堂,后留学英国深造。回国后,曾在北洋政府担任外交部专员。北洋政府垮台后,温世珍与日本大特务土肥原贤二等人相勾结,沦为汉奸。1931年6月,在土肥原贤二的指使下,温世珍在天津发动……
资料更新时间:2023-10-04 01:36:03

一、个人简介

温世珍(1878-1951),字佩珊,直隶省天津府天津县人,出生于仕宦兼地主家庭。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客,早年毕业于北洋水师学堂,后留学英国深造。回国后,曾在北洋政府担任外交部专员。北洋政府垮台后,温世珍与日本大特务土肥原贤二等人相勾结,沦为汉奸。1931年6月,在土肥原贤二的指使下,温世珍在天津发动暴乱,混战中,温世珍负伤,逃回日租界,日本居留民团用轮船将其送到大连休养。七七事变前夕,土肥原贤二又派温世珍到平津两地和冀东一带刺探军事情报,准备发动事变。温世珍欣然受命,前往平津一带以探亲为掩护,为日寇搜集重要军事情报,多次得到土肥原贤二的称赞。此外,温世珍还加紧联系日本驻津总领事及驻屯军首脑人物,为日后跻身天津傀儡政权创造便利条件。1937年7月29日天津沦陷后,温世珍死心塌地的依附日寇,出任伪天津市长,推行奴化教育,并升日伪政府旗帜。每遇“神社”祭日,还要组织市民、学生举办以“中日亲善,共存共荣”为中心内容的演讲会。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后,人民法院立即将温世珍逮捕归案。1951年6月30日,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兼市人民法院做出严正判决:查该逆自九·一八前,即与日寇勾结进行卖国活动,后在日寇的羽翼下,历充汉奸要职,效忠日寇,出卖祖国,罪行极大。依照《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三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951年7月10日,温世珍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温世珍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天津

出生日期:1878年

逝世日期:1951年7月10日

职业:政客

毕业院校:北洋水师学堂

三、个人经历

温世珍,1878年出生于直隶省天津府天津县。

1899年,温世珍在北洋水师学堂毕业,后留学英国深造。回国后,被派往北洋舰队见习,因操作升旗失误,从旗杆上掉下来摔伤。后经其兄温世源介绍,充任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幕僚兼英文翻译,继任两江总督衙门洋务文案、江苏铁道总管等职。在李鸿章以钦差大臣身份与八国联军议和、签订《辛丑条约》时,温世珍因“表现突出”而深得李鸿章的赏识。

1911年,温世珍在南京临时政府任南京卫戍司令部外交部长兼交通部长。孙中山北上后,他投身在江西督军李纯门下任江西督军府外交顾问兼交涉员。

1921年,李纯倒台后,温世珍进入北洋政府任外交部专员,曾奉派出席了华盛顿会议。

1924年,到上海依附苏、皖、浙、闽、赣五省联军总司令孙传芳,任上海交涉使、上海海关监督。但因得罪了段祺瑞,1925年段祺瑞以温世珍犯贪污罪而下令通缉法办,幸有人事先告密,温世珍才靠外国人的掩护,从上海码头乘船逃往欧洲,而后潜往日本。

四、罪恶一生

北洋政府垮台后,温世珍与日本大特务土肥原贤二等人相勾结。1931年6月,在土肥原贤二的指使下,温世珍在天津发动了便衣队暴乱。混战中,温世珍被保安队打伤,逃回日租界后,惊魂未定的他竟一时昏厥过去。经救治后,日本居留民团用轮船将其送到大连休养。

七七事变前夕,土肥原贤二又派温世珍到平津两地和冀东一带刺探军事情报,准备发动事变,温世珍欣然受命。他在平津一带以探亲访友做掩护,为日寇搜集重要军事情报,多次得到了土肥原贤二的称赞。此外,他还加紧联系日本驻津总领事及驻屯军首脑人物,为日后跻身天津傀儡政权创造便利条件。

1937年7月29日天津沦陷,伪华北临时政府在北平成立后,温世珍在日本人扶植下出任伪天津市长。温世珍上台后,推行强化治安运动,强制实行粮食统配制度,强迫群众献铜、献铁,强拉青壮年难民为日寇充当劳工,竭尽全力效忠他的日本主子,是历史上有名的亲日大汉奸走狗。为了推行奴化教育,温世珍责令伪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普及日语,开办日语学校,由日本人亲自授课,一般学校也都增设日语必修课,一律使用其指定教材,并升日伪政府旗帜。每遇“神社”祭日或重大节日,还要组织市民、学生举办以“中日亲善,共存共荣”为中心内容、以灌输奴化教育为主题的演讲会、游艺会及曲艺等活动。

温世珍一生善弄权术,尤其是抗战爆发后,他死心塌地的依附日寇,祸害百姓。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解放后,人民法院很快就将温世珍逮捕归案。老百姓强烈呼吁将这个作恶多端的卖国贼处以极刑。《天津日报》在“献媚日寇屠杀中国人民大汉奸温世珍罪恶滔天”的标题下,以大量文字报道了天津市民对温世珍出卖祖国、残害人民罪恶行径的揭露与控诉。宜兴埠民众还举行了3000人的群众大会,到会的群众和烈士家属纷纷控诉温世珍为非作歹、残害群众的罪行。台上控诉的人说到伤心处声泪俱下,台下的人群情激奋,振臂高呼:“枪毙大汉奸温世珍!”“别再让他糟蹋人民了!”

在天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温世珍还诡辩称:其担任伪天津市长一职不是出于自愿,是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保荐的。审判员问他:为什么要保荐你呢?温世珍竟恬不知耻的说:日本人最怕贪污,因为他廉洁自爱,才选中了他。但他的罪行昭昭,岂容抵赖!为此,天津市人民法院组织了专案组,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很快就查清了温世珍祸国殃民、罄竹难书的罪恶。

1951年6月30日,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兼市人民法院做出严正判决:“查该逆自九·一八前,即与日寇勾结进行卖国活动,后在日寇的羽翼下,历充汉奸要职,效忠日寇,出卖祖国,罪行极大。依照《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三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51年7月10日,温世珍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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