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元照片

刘顺元

刘顺元个人资料:刘顺元,山东博兴人。192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英文系。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山东省博兴县委创始人,中共济宁县委书记,是当时“山东八大共党头目之一”。1932年任上海中共中央支部检查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委沪西区巡视员,中共陕南特委书记兼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中共满洲省委书记(上任中途因上海中共……
资料更新时间:2020-02-16 07:22:45

一、个人简介

刘顺元,山东博兴人。192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英文系。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山东省博兴县委创始人,中共济宁县委书记,是当时“山东八大共党头目之一”。1932年任上海中共中央支部检查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委沪西区巡视员,中共陕南特委书记兼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中共满洲省委书记(上任中途因上海中共中央遭破坏,在山海关交通站接中央电报半路折返上海党中央),中共中央长江局组织部干部组组长(在博古,黄文杰同志指导下,代理长江局组织部日常工作),协助陶铸同志在湖北应城汤池组建抗日干部学校。中共长江局皖东省委书记,中共中原局苏皖省委书记,新四军第二师淮南津浦路东联防司令部政治委员(对内称路东军区)新四军淮南(苏皖边)军区政治委员。中共华中局管辖两个战略区的实行党政军一元化领导的淮南区党委副书记、中共旅大地委第二书记(当时没有设立第一书记)兼关东公署副主席(主席迟子祥由苏军指定)、中共济南特别市市委书记,参加华东局领导班子。兼济南警备司令部政治委员,党委书记(司令员袁仲贤,第一副司令袁也烈)。建国后,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计划局副局长,中共中央华东局宣传部副部长(饶漱石兼部长),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代理第一书记,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共中央上海中央局委员,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江苏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中纪委副书记。是中共八大、十二大代表,十三大特邀代表,中顾委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刘顺元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山东

逝世日期:1996

毕业院校:北京师范大学英文系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三、基本信息

刘顺元(1903~1996),原名王学博,山东省博兴县兴福镇城王村人。

四、简介

刘顺元同志1903年10月诞生于山东省博兴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形成了强烈的爱国思想,追求救国真理,投身进步活动。1919年,年仅16岁的刘顺元同志在中学读书期间,受“五四”运动的影响,筹组“青州中等学校学生联合会”,积极参加抵制日货,反对奸商,反对卖国条约的爱国活动。1924年,进入北京师范大学英国文学系读书,在校期间,受到民主主义思想的熏陶和国共合作率师北伐的鼓舞,于1926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8年大学毕业后回山东省博兴县,在共产党领导的南方农民运动的影响下,刘顺元同志团结一大批进步青年,开展轰轰烈烈的反恶霸、打土豪的农民运动,发展农民协会会员近万人,镇压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被国民党解除了县党部常务委员职务并悬赏捉拿。1930年,对国民党已经失望的刘顺元同志去济南市第一女子中学教书,开始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著作,信仰共产主义。1931年5月,在革命处于低潮、白色恐怖笼罩全国的严峻形势下,经当时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周恩来同志批准,刘顺元同志毅然加入中国共产党。

五、履历

1931年至1936年,刘顺元同志先后任中共济宁持别支部书记兼山东省立七中(济宁一中前身)训育处主任,中共博兴县委委员,中共中央支部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江苏省委沪西巡视员,中共陕南特委书记,中共上海局组织部干事等职。他在博兴举办师范讲习所,传授马克思主义,发展党员,培养干部,为博兴武装暴动奠定了基础。他参与组织领导了上海工运、陕南游击战争和兵运工作,在汉江两岸迅速恢复了党的组织,建立起一支力量较强的党的武装,并与西北军杨虎城部达成互不侵犯协定,为这一地区抗日战争时期党的工作和联合抗战局面的形成,打下一定基础。在此期间,刘顺元同志先后三次于济宁、上海等地被捕入狱。他面对敌人的残酷折磨和劝降利诱,坚贞不屈,大义凛然,坚持与敌人开展顽强机智的狱中斗争,经受住了生与死的考验,表现了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和崇高的革命气节。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共第二次合作。被关押于南京国民党中央军人监狱的刘顺元同志经中共代表团营救获释。出狱后即恢复党籍,担任中共代表团干部审查组组长,负责出狱干部的审查工作。他与王鹤寿等同志一起,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先后接待和审查出狱干部一千多名,将一大批同志送赴延安,成为以后开辟各个抗日根据地的一支中坚力量。1937年10月,刘顺元同志去汉口,任中共中央长江局组织部干事,并协助陶铸同志在湖北应城县开办“抗大”式干部训练班。1938年6月,为配合新四军深入华中敌后建立根据地,由长江局派赴安徽地区,此后历任中共安徽工委组织部长、书记,皖东工委书记,苏皖省委书记,淮南津浦路西省委书记,淮南津浦路东省委书记,淮南区党委副书记、新四军淮南津浦路东联防司令部政治委员、淮南津浦路东参议会议长。他在刘少奇等同志直接领导下,放手发动和依靠群众,团结一切拥护抗日的开明士绅,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和工农青妇等抗敌协会,摧毁敌伪政权,粉碎日伪军扫荡和敌顽夹击,培养劳动模范,开展大生产运动,出色地完成了党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建立、巩固和壮大淮南抗日根据地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所创造的经验,得到上级的高度评价。在他和其他同志共同努力下,淮南根据地不断壮大,直逼南京城下。党的中原局、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也长期驻扎在这一地区。他与淮南根据地的人民建立和保持了血肉联系,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衷心爱戴。

解放战争时期,刘顺元同志先后奉调去东北、济南工作。他参加了建立东北根据地的斗争,曾任中共辽东省委副书记,旅大地委第二书记兼关东公署副主席。他带领群众接收日伪敌产,打击顽固势力,努力恢复生产,开办军工企业,逐步把旅大建设成我党在东北的一个重要基地,有力地支援了人民解放战争。他对当时驻旅大苏军的大国沙文主义和扰民行径,公开表示了强烈不满,针锋相对地批评和抵制苏方对我党内部事务的粗暴干预和对我民族利益的损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敢于维护我党独立自主的原则立场,与大国沙文主义进行斗争,充分表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骨气和一个爱国主义者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刘顺元同志因此事被迫离开东北后,于1948年3月被中央任命为华东局宣传部长。1948年9月,与曾山、谭震林同志共同负责接管全国第一个获得解放的大城市济南,任济南特别市委书记、济南警备司令部政治委员。他参与制订和执行了一系列正确措施,迅速安定了社会秩序,使以生产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很快走上了正轨。济南接管工作的十条经验,为我军顺利接管其他大城市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1949年7月,由于刘顺元同志在工作中抵制当时山东分局负责人康生的许多错误决定和两面派作风,康生利用旅大事件和苏方影响,污蔑刘顺元同志为反苏分子,将他排挤出济南市委的领导岗位。之后至1954年,刘顺元同志先后任华东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规划局副局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副秘书长,人事部副部长,华东局宣传部副部长等职。他坦然对待自己的职务变动,顾全大局,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做好工作。

1954年至1966年,刘顺元同志历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代理第一书记,中共中央上海局委员,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他是党的八大代表。在领导工作中,他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实践,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党中央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我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忘我工作,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他长期分管农村工作,非常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水利建设,经常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与农村干部群众同甘共苦,并与小麦专家金善宝、劳动模范陈永康等共同研究粮食增产措施。他还提倡各级干部种高产创业实验田,自己也亲手试种棉花。他曾长时间带领干部群众奋战在水利建设第一线,为我省水利骨干工程的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在共产风盛行的时候,他坚持独立思考,较早意识到经济建设一定要尊重科学,量力而行,反对不顾现实条件的急于求成,抵制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左”的错误。针对一些地方搞浮夸的严重状况,他及时建议省委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处理,恢复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他敢于讲真话,向上汇报真实情况和真实想法,表现了马克思主义者的科学精神和共产党人勇于坚持真理的高尚品质。在江苏的反右派斗争中,他和省委其他主要领导同志一起,慎重把握政策尺度,不搞扩大化,尽力保护干部和知识分子。他敢于旗帜鲜明地反对林彪搞空头政治和制造个人迷信,曾针锋相对地批驳说,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工作必须与经济工作相结合,不能割裂开来,本末倒置。他还基于个人对党内生活和经济建设中经验教训的思考,给江苏理论、新闻界的同志阐述了自己对一些重要理论问题的看法。他的一系列正确观点,深刻地教育影响了江苏一大批干部。他不顾个人安危的直抒胸臆,也使他几度面临被打成“右倾”的危境,由于当时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保护,才免遭厄运。

“文革”期间,刘顺元同志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丧失自由达七年之久。在被监禁的恶劣环境下,他不屈不挠,与林彪、“四人帮”及其爪牙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他坚决拒绝为打倒一些老革命家作伪证,并以南京中共代表团审干组长的身份,证明了许多老同志的清白。面对严刑逼供,他始终坚持不说假话,表现了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和崇高气节。1973年底从“五七”干校回南京后,他出于对“四人帮”倒行逆施的强烈不满,闭门谢客,潜心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仅列宁全集就通读了两遍,并联系实际,研究和思考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现实问题。

粉碎“四人帮”以后,刘顺元同志恢复工作,先后担任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浙江省委顾问,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他是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十四大特邀列席代表。他衷心拥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积极参加和支持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坚决抵制“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为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彻底否定文革,端正党风,进行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大声疾呼,全力投入新的工作。在担任中纪委副书记期间,为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以及加强党风建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根据中央的决定,以高度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参与了为刘少奇、瞿秋白、陶铸等同志的重大冤案平反的具体工作,并为中央作出平反决定提供了确切证据。他还参与领导了审理林彪反党集团案件,参与制订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文件。他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建立干部退休制度、实现干部新老交替的重要决策,是党内率先主动向中央提出离职休息申请的老干部之一。

1982年退居二线后,他回到工作多年的江苏定居。他十分关心我省的经济建设、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支持省委领导班子放手开展工作。他虽然年事已高,仍时刻关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每日手不释卷,看书学习,思考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他十分关心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鼓励广大青年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经常找学有心得的青年人来促膝相谈,加以勉励和扶持,他曾欣然为《江苏青年》杂志题词:“为民主,为科学,为振兴中华,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他还抱病撰写了《刘少奇在皖东敌后》、《狱中简记》等纪念文章和回忆录,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面对国际风云变幻,他坚信中国社会主义和国际共运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坚决拥护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坚信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关心着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人类的共产主义事业充满必胜信心。1996年2月14日在南京逝世,享年93岁。

六、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刘顺元同志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顽强奋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光明磊落的一生,曲折坎坷而又光辉照人的一生。他非常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和爱护知识分子,一贯关心知识界、理论界的工作。他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注重下基层调查研究,工作作风深入踏实。他历来崇尚俭朴,严于自律,廉洁奉公,生活简单朴素,从不追求物质享受,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的本色。他具有坚强的革命意志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身处逆境不屈不挠,几度坎坷初衷不改,晚年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刘顺元同志的高风亮节,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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