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才照片

刘洪才

刘洪才个人资料:刘洪才(1911年 — 2014年12月21日),男,四川省通江县毛裕镇人,小学文化。1933年9月参加红四方面军,193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两次过草地后到达延安,曾6次负伤,4次立功。抗战时期曾荣立一等功。参加过淮海战役和解放兰州等战役,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享受……
资料更新时间:2020-03-25 01:50:16

一、个人简介

刘洪才(1911年 — 2014年12月21日),男,四川省通江县毛裕镇人,小学文化。1933年9月参加红四方面军,193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两次过草地后到达延安,曾6次负伤,4次立功。抗战时期曾荣立一等功。参加过淮海战役和解放兰州等战役,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享受国家副省级待遇。2014年12月21日在巴中逝世,享年104岁。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刘洪才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四川通江

出生日期:1911年

逝世日期:2014年12月21日

职业:军人

信仰:共产主义

主要成就: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

性别:男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三、个人履历

1933年9月参加红四方面军,193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连长、营长、游击队大队长、团长。

1949年,在解放兰州的战斗中腿部受伤致瘸,遂转业到兰州市民政局优抚处工作。

1960年回巴中,任巴中县粮食局机械修配厂厂长。

1966年离休。

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享受国家副省级待遇。

四、佚事典故

放牛娃二十出头报名参军

红军亲切称为“小鬼”

1932年的冬天,通江人心惶惶,到处流传:“‘乌棒老二’(当时国民党、有钱人对红军的蔑称,记者注)快来了,逃难去吧!‘乌棒老二’杀人放火,共产共妻,喝人血,吃人肉,每顿离不开小孩的肉下酒……”这样一来,有钱人家全都藏好粮食衣物,带上财宝家眷到大城市避难去了。没钱的穷人能往哪去呢?只得躲进深山老林,白天偷偷观察,晚上才敢回家。

我当年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血气方刚,不怕事,不信邪。心想,自己是个放牛娃,房无一间,地无一垅,靠帮工过日子,有啥可怕呢?于是大胆地走近红军,站在旁边观看。红军见了我,亲切地叫我“小鬼”;红军开饭时,还盛饭给我吃。当时我眼中的红军态度和蔼、平易近人,并非谣言中的“青面獠牙”、要吃人的怪物。那个时候我彻底解除了恐惧心理,还邀约一起长大的伙伴们一同接近红军。每次红军都是热情而和善地对待我们。赶上吃肉的时候,还请我们一同“打牙祭”。我同伙伴们第一次吃上了饱饭,吃上香喷喷的红烧肉,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满足和幸福。红军对我们说:“光你们自己吃饱吃好不算好,要穷人都能吃饱饭才算好。穷人怎么样才能吃上饱饭不受财主的气?只有参加红军干革命。”我和伙伴们第一次听到这些道理,心明眼亮了。

1933年9月,在家乡通江毛裕镇,我报名参加了红四方面军第三十一军。

同我一起开始长征的还有哥哥和在区苏维埃分别当主席、妇女部长的父母亲。父母牺牲在草地,这是我到延安后才知道的。哥哥至今没有音信,恐怕也早就不在人世了。

我参加红军之后,正值大练兵运动:“一练胆量,二练技术,三练战术,四练行军,五练作风”。上自军长,下到炊事员、饲养员;上自总部机关,下到各师团机关、连队,人人参加,无一例外。我所在的政治部机关门口,有练习瞄准的靶子,有空就练。每天早上,训练跑步、爬山、跳越障碍、紧急集合和实战刺杀。每天晚上,进行夜战训练,刮风下雨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漆黑的夜晚练习行军、爬山、攀登悬崖、侦察、联络、射击投弹等夜间技能。通过这次训练,我从一个普通的放牛娃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红军战士。

当通讯员被称为“飞毛腿”踩在死人身上越过封锁

我先后在红三十一军政治部和红九十三师师部当通讯员。那时,部队没有通讯工具,军部与各师部的联系,师部与各团部的联系,全靠通讯员的两条腿传达命令。因为我是放牛娃出身,自幼爬坡上坎,走惯了崎岖的山路,两条腿跑得飞快,战友们都称我为“飞毛腿”。

在战场上,无论是枪林弹雨还是刀山火海,我都毫无畏惧地冲过去并及时完成任务。尤其是送鸡毛急信时,我经常在激烈战斗中踩在死人身上,越过封锁线。为了避开乱人密集的子弹,有时只好卧倒在死人堆里,虽全身血肉模糊,但也及时准确地将信送到。

1934年夏季,关系川陕革命根据地生死存亡的一次决战――万源保卫战打响,我所在的93师驻守东线。有一天深夜,红军和游击队乘敌人“双枪兵”(另一支是鸦片烟枪)吞云吐雾之际实行突然袭击。

当时,通江牛角嵌驻着一个民团。93师驻平溪坝。因为我对当地的地形熟悉,首长要我和另一个战士化装成农民去侦察。民团驻在山腰一家大院里,背靠陡峭的悬崖,无路上下;左右树木茂密,地面荆棘丛生,无法通行。门前一条石板路弯弯曲曲通到山下。门口站着两个哨兵,门楼上时有哨兵巡视,宅子四周的围墙很难攀越。我把看到的情况向首长作了详细汇报。

当天傍晚,淅淅沥沥的雨下个不停。副连长带着挑选出来的精明强干的三十名战士,由我带路,乘着夜色,在泥泞崎岖的山路上悄然前行。下半夜,我们才接近目的地。远远望去,大门紧闭,门楼上的桐油灯散发出昏黄的光,三丈以内,依稀可辩。雨越下越大,门楼上的哨兵无精打采,打着呵欠,伸着懒腰,望着如注的雨帘,头靠栏杆,竟打起瞌睡来。副连长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迅速行动。战士们弓着腰,轻脚轻手,迅速来到门楼下面,搭起两道人梯,我和另一个战士首先攀上栏杆,进入门楼,当敌人的哨兵听到响声睁开眼睛时,乌黑的枪口已经对着他俩的脑袋。我小声命令道:“不许说话,缴枪不杀!”哨兵只得乖乖地缴了枪械,在枪口的威逼下,轻轻打开大门,战士们迅速进入院内。正屋和厢房灯火齐明。正屋的麻将声、吆喝声不绝于耳。厢房内飘出一股大烟味。战士们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里一脚踢开房门,乌黑的枪口对着他们,大喝:“缴枪不杀!”就这样,没费一枪一弹,民团全部做了俘虏,活捉了伪团长。共缴获长短枪五十支,大洋一千多块,大烟土三十多斤。当我们带着胜利果实返回时,雨停了,太阳出来了,好像老天也为我们的胜利而高兴。这次夜袭成功,我受到师部的表扬,并特地发给我一支手枪以示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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