惇妃照片

惇妃

惇妃个人资料:惇妃(1746年3月27日—1806年),汪氏,满洲正白旗人,都统四格之女。乾隆帝嫔妃之一。生于乾隆十一年三月初六,清高宗时为永常在、永贵人、惇嫔、惇妃、后降为惇嫔,复升为惇妃。嘉庆十一年正月十七日逝世,卒年61岁,葬清东陵裕陵妃园寝。其女即固伦和孝公主,下嫁和珅子丰绅殷德。……
资料更新时间:2023-11-21 01:21:29

一、个人简介

惇妃(1746年3月27日—1806年),汪氏,满洲正白旗人,都统四格之女。乾隆帝嫔妃之一。生于乾隆十一年三月初六,清高宗时为永常在、永贵人、惇嫔、惇妃、后降为惇嫔,复升为惇妃。嘉庆十一年正月十七日逝世,卒年61岁,葬清东陵裕陵妃园寝。其女即固伦和孝公主,下嫁和珅子丰绅殷德。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惇妃

别名:汪氏

国籍:中国(清朝)

民族:满洲正白旗

出生日期:1746年3月27日

逝世日期:1806年

主要成就:生育十公主固伦和孝公主 册封为惇妃

三、人物生平

惇妃,汪氏,满洲正白旗包衣,都统四格女。

乾隆十一年三月初六生,比乾隆帝小36岁。

乾隆二十八年十月十八日封为永常在。

乾隆三十三年六月初八日晋封为永贵人,后降为永常在。

乾隆三十六年已复封为永贵人;十月初十晋封为惇嫔;十一月二十八日行册封礼。

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十一日晋封为惇妃;十一月行晋封礼。

乾隆四十年正月初三在翊坤宫生皇十女,即固伦和孝公主。

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初三因殴毙宫女降为惇嫔。

乾隆四十四年腊月之前复封为惇妃。

嘉庆十一年正月十七日薨,年六十一。

嘉庆十二年十一月初三日,葬于裕陵妃园寝。

四、历史记载

《清史稿·列传一·后妃》

惇妃,汪氏。尝笞宫婢死,上命降为嫔。未几,复封。女一,下嫁丰绅殷德。

《钦定八旗通志》

汪氏:汪继涂正白旗包衣旗鼓人世居渖阳地方任员外郎兼佐领,其侄四格(惇妃之父)任员外郎兼佐领,田格任三等侍卫,永保任郎中兼佐领,汪国弼镶白旗包衣管领下人世居铁岭地方任内阁侍读学士。

《清高宗实录》

乾隆晋封永贵人汪氏为惇嫔册文:

命协办大学士刑部尚书官保。为正使礼部侍郎德福、为副使。持节册封汪氏为惇嫔。册文曰。朕惟备六宫而修内职。分理紫廷。资九御以佐壸仪。扬芬彤管。恩纶式焕。宠锡斯彰。尔贵人汪氏。毓质柔嘉。禔躬端淑。迓百祥于椒殿。芳范无违。庆多福于萱庭。慈颜有喜。兹奉皇太后慈谕。封尔为惇嫔。尚其玉齍克赞。照令德之攸崇。褕翟增华。受隆恩之永被。钦哉

乾隆晋封惇嫔汪氏为惇妃册文:

命大学士舒赫德为正使理藩院尚书署礼部尚书素尔讷为副使。持节册封惇嫔汪氏为惇妃。册文曰、朕惟褕衣列职。分内治于彤扉。镂简宣恩晋荣称于紫掖。爰加锡命用备彝章。尔惇嫔汪氏、夙协芳规。早膺德选。娴兰宫之礼教。聿着壸仪。庆萱幄之纯禧。能承慈眷。自褒封之既具。徵敬事之无愆。兹奉皇太后慈谕册封尔为惇妃。尔其益懋柔嘉。荷鸿庥而克副。弥彰淑慎。被象服以增辉。钦哉。

乾隆对惇妃殴毙宫女事件的处理:

谕诸皇子、及军机大臣等、昨惇妃、将伊宫内使唤女子。责处致毙。事属骇见。尔等想应闻知。前此妃嫔内。间有气性不好。痛殴婢女。致令情急轻生者。虽为主位之人。不宜过于很虐。而死者究系窘迫自戕。然一经奏闻。无不量其情节惩治。从未有妃嫔将使女毒殴立毙之事。今惇妃此案。若不从重办理。于情法未为平允。且不足使备位宫闱之人。咸知警畏。况满汉大臣官员。将家奴不依法决罚、殴责立毙者。皆系按其情事。分别议处。重则革职。轻则降调。定例森然。朕岂肯稍存歧视。惇妃、即着降封为嫔。以示惩儆。并令妃嫔等、嗣后当引以为戒。母蹈覆辙。自干重戾。朕办理此事。准情酌理。惟协于公当。恐外间无识之徒。或有窃以为过重者。不知朕心已觉从宽。事关人命。其得罪本属不轻。第念其曾有公主。故量从未减耳。若就案情而论。即将伊位号摈黜。亦岂得为过当乎。朕临御四十三年以来。从不肯有溺爱徇情之事。尔众皇子、及众大臣、皆所深知。即如惇嫔、平日受朕恩眷较优。今既有过犯。即不能复为曲宥。且不特此也。如大臣等办理事务。今日有善。即从而眷遇。明日有过。即予以训饬。如其有心干犯。私过亦即严惩。祸福悉视其人之自取。丝毫不设成见。且不肯存某事必须某人办理之心。如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大学士公傅恒、协办大学士公兆惠、皆在左右襄赞机务。伊等既逝。未尝无承办政事之大臣。又如尚书张照、汪由敦、大学士梁诗正、刘纶、皆在内廷经理笔墨。伊等病殁。亦未尝无接办文墨之词臣。此外皆可类推。若为人君。不能见及于此。何以抚驭天下。董率群臣乎。此即为君难之一端也。诸皇子各有福晋格格。家庭之事。当法朕于宫闱。不稍溺爱徇情。其下亦有官员太监。即可以小喻大。当法朕于臣工。不稍专恃偏护。家国一理。事可相通。诸皇子、可不知所遵守乎。至若纵性滥刑。虐殴奴婢。不但福晋格格等不宜有。即诸皇子亦当切戒。且如朕为天下主。掌生杀之权。从未尝有任一时之气。将阉竖辈立毙杖下。诸皇子岂不知之。从前小太监胡世杰、如意等、在朕前常有惹气之事。不过予以薄惩。杖责二十。极多亦不过四十者。诸皇子当遵朕此谕。咸知效法。倘或管教不严。及自行任性毒殴。致死奴婢者。朕一有所闻。必不轻恕。所有惇嫔此案。本宫之首领太监郭进忠、刘良、获罪甚重。着革去顶带。并罚钱粮二年。其总管太监。亦难辞咎。除桂元、在奏事处。萧云鹏、兼司茶膳房。每日在御前伺候。不能复至宫内稽查。伊二人着免其议罪。其王成、王忠、王承义、郑玉柱、赵德胜、专司内庭。今惇嫔殴毙使女。伊等不能豫为劝阻。所司何事。着各罚钱粮一年。但其事究因惇嫔波累。着将伊等应罚钱粮。于各名下扣罚一半。其一半、亦着惇嫔代为缴完。所有殴毙之女子。并着惇嫔罚出银一百两。给其父母殓埋。此案虽系小事。朕一秉大公至正。与综理庶务无异。亦可恍然咸喻朕意矣。将此旨交总管内务府大臣。传谕内府诸人知之。并着缮录一通。交尚书房、敬事房、存记。令诸皇子共知警省。永远遵奉。

五、人物轶事

惇妃殴毙宫女事件

惇妃曾在乾隆四十三年活活打死一个宫女,被降为嫔。此年乾隆上谕:“惇妃即著降封为嫔,以示惩儆;并令妃嫔等嗣后当引以为戒,毋蹈覆辙,自干罪戾”。乾隆说:“前此妃嫔内间有气性不好痛殴婢女致令情急轻生者,虽为主位之人不宜过于狠虐,而死者究系窘迫自戕,但从未发生妃嫔将使女毒打立毙之事。今惇妃此案若不从重办理,于情法未为平允,且不足使备位宫闱之人咸知警畏。况满汉大臣官员将家奴不依法决罚,殴责立毙者,皆系按其情事分别议处,重则革职,轻则降调,定例森然,联岂肯稍存歧视?”乾隆同时还斥责惇妃:““事关人命,其得罪本属不轻,因念其曾育公主,故从宽处理,如依案情而论,即将伊位号摈黜,也不为过。”乾隆说自己虽为“天下主”,“掌生杀之权”,但也“从未有任一时之气,把太监等立毙杖下”。他举例说从前身边的小太监胡世杰、如意等惹恼了他,“不过予以薄惩,杖责二十,至多不过四十”。因此,乾隆就惇妃殴毙使女事件告诫诸皇子道:“诸皇子各有福晋、格格,家庭之事当法朕于宫闱,不稍溺爱徇情”,“纵性滥刑,虐殴奴婢,不但福晋、格格等不宜有,即诸皇子亦当切戒。”

为处理惇妃殴毙使女事件,与此案有关的本宫首领太监郭进忠、刘良等,受到革去顶戴、并罚钱粮二年的处分;总管太监王忠、王成、王承义、郑玉柱、赵得胜专司内廷,未能预为劝阻,也各罚钱粮一年。但他们是因惇妃被累,乾隆命将应罚钱粮于各太监名下扣罚一半,另一半责成惇妃代为缴完。被殴毙的使唤女子,令惇妃罚出银一百两给其父母殓埋(见《国朝宫史续编》卷二)。乾隆还要求把他的旨意交总管内务府大臣,传谕所属一体知悉;再缮录一通交尚书房、敬事房存记。

乾隆对这次打死宫内使唤女子的处理,是力图说明自己公正贤明,不徇私情。他说:“惇嫔平日受朕恩眷较优,今既过犯,即不能复为曲宥。”他用处分惇妃来证明自己“临御四十三年以来,从不肯有溺爱徇情之事”。他还借此引申说:“如大臣等办理事务,今日有善,即从而眷遇;明日有过,即予以训饬,……若为人君,不能见及于此,何以抚御天下?”这番话纯属自我吹嘘。其实,没有多久他就撤销对惇嫔的处分。可见,对这一案件的处理,也是乾隆的一种统治权术。惇妃的女儿固伦和孝公主,是乾隆最宠爱的小女儿,常随乾隆到各处巡幸游玩。后来乾隆将她下嫁给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贪官和珅之子丰绅殷德。惇妃之所以没有被废,与女儿的得宠不无关系。

惇妃、顺妃被太医误判怀孕

王成谨奏:四月二十二日午初二刻,协办大学士英廉,带领尚书余文仪至内右门口,告诉由报发来旨意:着余文仪看顺妃、惇妃脉息。着王成将二位妃娘娘过月不有喜及现今外样喜形告诉余文仪知道。随至内右门至九洲清晏(奴才)值房,王成将惇妃至旧年八月有喜,至今每月荣分按期而行,至今三月、四月,荣分行后,外形不显,内形觉微小不动。顺妃至旧年六月有喜,每月荣分未行,外样喜形甚好,十一月二十六日,忽然腰酸腹痛,见血。大夫陈世官等随用芎归汤,荣分近止,喜形照旧,十二月荣分未见,正月,二月,三月荣分虽行不多,外样喜形照旧,其精神饮食都好,无病。以上等情,(奴才)告诉余文仪请得惇妃娘娘。(这道谕旨发出时,惇妃、顺妃已经足月了)

四月二十八日:陈世官、罗衡等请得惇妃因妊娠已过足月,仍每月漏红伤血,以致喜脉不甚充盛,以前所用滋荣助长汤药力尚小,随设法用胎产金丹资助调理。今余文仪所用之药,亦与滋荣助长汤相同,力量仍小,不专,再兼用胎产金丹更好,谨奏。(足月了,孩子并没有生下来,之后一个月每天服四味汤、胎产金丹,外加其他补药补品)

五月二十八日:(臣)余文仪诊得惇妃娘娘六脉平和,别无病症,前因无病而左?稍大,谓其有喜而漏,今一月以来左?左尺全不滑大,而荣分每月如期而至,兼复不少。凡漏胎不拘时候,漏必不多,今荣分既应时而至,脉不见娠象,其无喜已经归著,竟可不服汤剂。(折腾11个月,终于确定没怀孕。)

惇妃因向乾隆帝请安晚被免去赏赐

嘉庆元年十一月底,一次不知道什么原因,惇妃竟耽误了给乾隆帝请安。对此,乾隆帝非常生气,立即传旨:“惇妃耽误了请安,将年例一钱重的银锞二百个,今年不必赏。”

六、女儿

皇十女(1775—1823),十公主,固伦和孝公主。乾隆四十年正月初三生,生母为惇妃汪氏,封固伦和孝公主。乾隆五十四年下嫁和珅之子丰绅殷德。道光三年九月初十日卒,年四十九。子一,殇。过继一子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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