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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宥

邢宥个人资料:邢宥(1416年——1481年),字克宽,号湄邱。文昌市文教镇水吼村人,生于明代永乐十四年(1416年)。明代进士,曾官任都御史等职。邢宥病逝后的第二年,宪宗命礼部备牲仪翰林院撰文,遣官谕祭葬之于铜斗山之阳。邢宥一生为国为民光明磊落,刚正不阿,清代海南探花张岳崧将其同海瑞、邱浚誉为海南三贤。……
资料更新时间:2025-02-01 00:14:12

人物 历史名人 政治人物 海南

一、个人资料简介

邢宥(1416年——1481年),字克宽,号湄邱。文昌市文教镇水吼村人,生于明代永乐十四年(1416年)。明代进士,曾官任都御史等职。邢宥病逝后的第二年,宪宗命礼部备牲仪翰林院撰文,遣官谕祭葬之于铜斗山之阳。邢宥一生为国为民光明磊落,刚正不阿,清代海南探花张岳崧将其同海瑞、邱浚誉为海南三贤。

二、邢宥 - 简介

邢宥,字克宽,号湄丘,明琼州府文昌县水北都(今海南省文昌县文教镇)水吼村人。少时勤奋聪敏,5岁读《三字经》,10岁能诗,14岁补文昌邑庠生。明正统六年(1441年)乡试中举,十三年,登二甲进士第,入刑部任职。次年,任四川道监察御史。景泰元年(1450年),参加处理宦官王振被诉其家人窝藏财物案,经多方细密查对,纯属假案,为被诬告者20多人辩白,初露头角。二年冬,出巡福建,巡海官欲将违禁入海的数千名民众诬为盗贼枭首示众,痛哭喊冤之声震天动地。他疑为冤案,力主暂缓行刑。后果然抓获真盗,使几千民众幸免于难。五年,出巡辽东,查出沈阳军官中有50多人盗窃官仓储粮,采取区别对待政策,只严惩为首的两名,其余戴罪守城,在敌军进犯时英勇作战,将功赎罪,沈阳城化险为夷。天顺四年(1460年),升任台州(今浙江省临海县一带)知州,在纷繁案件中能逐一公正审理,民甚信服。天顺七年(1463年),受诬告降职,调任福建晋江县令。成化元年(1465年),遇赦复职,改任苏州知州。治苏“一本情理,不出奇,不立苛,惟省役均赋,节浮费,以便民为主。不期月,政化民洽,歌颂之声,播闻远近”(丘濬《湄丘邢公墓志铭》)。二年,苏州发大水,灾荒遍地,不待奏辄发米100万石赈济40余万灾民,果断处事,急民所急,获得宪宗“赐敕褒奖”,并加升浙江布政司左参政。不久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奉命出巡江南11个府,总理南畿兵民财赋和嘉、湖、杭3个府粮储,提督屯种,整顿江浙盐政,考察任免江南各府文武官吏,政绩显著。

六年(1470年),乞归获准。于水吼村后东昆港北湄山丘盖“湄丘草亭”,自号“湄丘道人”, 以读书写作自娱,至晚年仍手不释卷。著有《湄丘集》10卷,今存2卷。丘濬说他“诗文虽少作,然作必有意趣,不为无益之语,字画亦遒美有法”。临终前嘱咐长子顼说:“吾居官无余藏,汝母之服未除而有斯疾,必不起。我死丧礼宜从俭,汝能勤俭以保门第,吾目瞑矣。”言讫而终。宪宗命礼部备牲仪,翰林院撰文,遣官谕祭。与丘濬、海瑞并称海南“一鼎三足”。

三、邢宥 - 生平

邢宥生于明代永乐十四年(1416年),小时候就聪敏异常,五岁读《三字经》,日记数十言;10岁作《勉学诗》,初露他已具治国齐家之志。入乡校时,每次月试季考均名列前茅。十四岁补文昌弟子员,26岁乡试中举,正统十三年(1448)年,登二甲进士第。 邢宥一生为国为民光明磊落,刚正不阿,在政治上有很大的作为,在学问上也有很高的造诣。他一生中非常喜欢读书写作,对书法也有一定的研究。著作有《湄丘集》传世,对于海南文化的发展有极大的影响。清代海南探花张岳崧将其同海瑞、邱浚誉为海南三贤。 邢宥的祖籍在河南省汴梁(今开封市),南宋初期迁来文昌市文教镇水吼村。六世祖宣仪,在宋代知文昌县,高伯祖梦璜在南宋时知万安军,曾祖父在元代任琼山、文昌二县的知县。 邢宥为官时犹以善断疑案而著称,代宗景泰元年(1450年),他在监察御史任上,正逢太监王振家出事被抄家。当时有人诬告王振的家人孙太安藏匿钱财,牵连20多人被捕。朝廷特派邢宥与锦衣卫官于信审理此案。于信主张立即没收孙家财产,并横蛮地威胁说:“不然,祸立至。“邢宥沉着果断,秉公办事,经过多方稠密查核,证实该案纯属伪造,从而挽救了数十个民众的性命。赢得当地人民拍手称颂。 景泰二年(1451年),邢宥巡抚福建,恰有巡海官符文抓获犯禁入海的几十人,被判死刑。临刑时,冤屈痛哭之声震天动地。邢宥疑为伪案,便缓期执行。经过一月查究,果然抓获真盗,从而挽救了数十个民众的性命。  

邢宥还非常善于谋兵用计。景泰五年(1454年),邢宥出巡辽东,发现沈阳军官中有50多人偷盗官府储藏的物资。邢宥考虑到沈阳三面受敌,如果对这些犯错误的军官都从严惩处,一旦敌人侵犯,将无人带兵守城。他采取了灵活的策略,只罢黜为首的两名军官,罚其余的守城,城守得好,立功者可以赎罪、受奖。没有多久,敌人果然侵扰沈阳,这50多名受从宽处理的军官英勇杀敌,护城立功,使沈阳化险为夷。 英宗(朱祁镇)天顺四年(1460年),44岁的邢宥被提升为浙江台州知府(今浙江省临海县一带)。台州的民事案件虽然很多,但邢宥都不厌其烦,细致地一一缘情据理,加以断处,使得民众信服。邢宥居台州一共4年。回京时,有人诬告“台民争持金帛数百里外赆”送邢宥,至使被降为晋江(在福建,明代为泉州府治所县城)县令。赴任未到三月,遇赦,“宪宗复其职,改知苏州”。当时的苏州,“田赋甲天下,丁役杂办视他郡倍蓰焉”,因此有“妄宗揽纳秋赋,置之法,得其脏万缗,以堤沙河,甓官道”。

宪宗成化二年(1466年),苏州大水,“民饥,不待奏辄发米20万斛以赈”,救了40余万灾民。同僚对邢宥这种专擅的做法深表忧虑,但邢宥颇不以为然,毅然说道:民命危在旦夕,如果等待呈报批准才开仓救济,那就来不及了。专擅之罪,我一人担当。邢宥此举,得到明宪宗的谅理,对他“赐勒褒奖”。苏州民众对邢宥更是赞颂不已。 因为邢宥“素廉介,及治苏,严而不苛”,所以被宋杰“荐于朝”,提升为浙江布政司左参政。成化二年秋,又被提拔为都察院左御史,巡抚南畿,总督兵民财赋,兼理浙江喜湖抗三府粮储。邢宥在任期间,经常“询官治,察民隐,奖廉能,黜贪懦,枉奸宄,抑豪右,事无微钜,靡不悉心”。据《明史》记载,邢宥罢黜不称职的属吏共170余人。同年冬季,邢宥兼理两浙盐政,“法罪伪造”。 成化五年,53岁的钦差大臣邢宥,巡抚江南浙江二省,“凡一应军务,民情利病,官吏黜陟,悉所从宜处置,免其先奏”。 成化六年,邢宥正式向朝廷请求辞官,经再三请求,皇帝才批准了他。邢宥辞官后,回到故乡文昌市水吼村,在东昆港北湄的山丘上盖了一间“湄邱草亭”,以读书写作自娱,因此自号“湄邱道人”。虽到晚年,仍手不释卷,“足迹未尝至城市”,著有“湄邱集”十卷,今存二卷。对邢宥的著作,海南明代大诗人、大学问家丘浚评道:“诗文虽少作,然作必有意趣,不为无益之语,字画亦遒美有法”。

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年)五月二十日,邢宥寿终正寝,享年65岁。邢宥病逝后的第二年,宪宗命礼部备牲仪,翰林院撰文,遣官谕祭葬于铜斗山之阳。    

四、邢宥 - 邢宥墓

邢宥墓位于文昌市文教镇铜斗村的铜斗山南面,座北朝南,是邢宥与夫人林氏异穴合葬墓。墓占地750平方米,分前庭、阳埕、拜亭和墓穴,地面有神道、碑碣、列兽等,是一座大型明墓。 “文革”期间,邢宥墓穴和石刻列兽一对。虽面目全非,但慕名前来瞻仰的海内外游客常年有之。现文昌市政府对邢宥墓进行修复、保护,让前来参观、瞻仰的人们看到这座明代著名贤臣陵墓的原貌,成为文昌市一处重要的旅游景观。 邢宥与邱浚交谊甚厚。邱浚自京师奔葬时曾到文昌水吼村探望邢宥,邢宥为邱浚送行至琼山与文昌交界处的胡芦铺(今大致坡镇),后人为了表示对他们友好情谊的纪念,特地修建了一座“约亭”,此亭位于琼山市大致坡镇南侧。 海南文昌市孔庙附近有邢宥纪念馆,由海内外邢氏家族子弟筹集资金建成,每年清明时节,便有来自海内外的邢氏子弟在此祭拜。

五、邢宥 - 秉公执法振朝野

邢宥比丘濬早六年考中进士,初任职四川道监察御史。明英宗正统年间,司礼太监王振专权,大肆贪污受贿,在京城东建豪华宅第,家藏“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其他珍奇宝贝不计其数。正统十四年(1449年),王振挟帝亲征瓦剌部,兵败土木堡,明英宗被俘,王振亦被愤怒的明军所杀。 景泰元年(1450年),朝廷清算王振罪恶,抄没他的家产,有人揭发其亲属孙太安等藏匿他的财产,朝廷派邢宥与锦衣卫官于信审理此案,结果查无实据。其时朝野上下对王振一党恨之入骨,凡有牵连者都主张“杀无赦”。于信慑于众怒,对邢宥说,不管有无实情都要办他的“罪”,不然可要惹祸上身。邢宥坚决不从,说:“没有事实根据,便硬要假造材料使人陷于法网,这是我们办案的人亲手杀他了!”由于他的坚持,此案最终得以秉公处理,使被冤枉诬陷的孙太安等二十多人得全性命。从此邢宥秉公执法的声誉振动朝野。 明代实行海禁,沿海居民有私自造船出海者,即犯杀头之罪。丘濬《湄丘邢公墓志铭》载:有一次,巡海官符文捕获犯禁入海者十数人(一说数千人,恐为笔误),奏请朝廷要处以极刑,一时间呼冤叫屈之声震天动地。邢宥作为办案官,面对群众的呼声不敢大意,怀疑这些被捕的群众并非真凶,便力请暂缓行刑,再次深入侦察、审核。结果不久之后,抓到了真正的凶犯,这十多位即将成为刀下冤魂的无辜百姓始获重生。(此事,据内阁大学士刘吉的《中顺大夫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邢公墓碑铭》所记,犯事的群众被诬为“强盗”而非犯禁入海者) 景泰五年(1454年),邢宥作为监察御史巡按辽东潘阳,发现当地军官私盗公家物资储备者五十多人。有人建议统统逮捕法办。邢宥以为,辽东为国防前线,潘阳三面受敌,形势于我不利,若将犯事的军官统统捉拿,必将严重影响防务。结果奏请朝廷,只惩办为首者二人,其余的责令“罚赎”,以守城之功赎罪。不久,胡骑杀到城下,边防危急,全赖这些“罚赎”的军官奋勇抵御,才保全了一城百姓免遭荼毒。在抵御胡骑的侵袭战斗中,副将焦礼有功,而主将曹义欲贪冒此功,掠为己有,邢宥探得其实,欲依法弹劾曹义。 其时都察院都御史寇深与曹义为同党,急忙找邢宥,替曹义说情。面对顶头上司寇深的说情,邢宥坚持原则,不为所动,最后还是上奏朝廷,处罚了曹义,还焦礼以公道。因此,寇深对邢宥怀恨在心。至明英宗天顺年间,寇深主政都察院,时有知县甄铎设冤狱致死人命,有人告发甄铎以重金、宝物行贿忠国公石亨,为自己开脱罪责,朝廷命都察院派员查办。 这石亨是帮助英宗复辟的得力干将,最受明英宗的器重,当时权倾朝野,声威赫赫,人人惧怕,因此都察院谁都不敢接这个案子。寇深趁机报复邢宥,特派他亲自处理这个案子,意欲“借刀杀人”让忠国公石亨收拾他。结果,邢宥秉公而断,据实而言,石亨也无可奈何。 明天顺四年(1460年),邢宥升为台州知府。在任期间,修理公廨,使吏员得以安居,修理浮桥,使民间便于往来,处理讼狱“缘情据理,民自信服”。在台州四年,深得民心,但却被寇深等辈诬奏巡按辽东时有过失,被逮捕回京问罪。台州百姓知他廉洁,家无储蓄,争着给他银两,都被他婉然拒绝,又有地方耆旧数十人亲到京都为他说情,希望再派他到台州,结果却因此被贬官为晋江县令。

六、邢宥 - 惩治腐败倡俭约

直到明宪宗即位后的成化元年,邢宥始得重新启用为苏州知府。苏州是当时经济发达,“赋甲天下”的重要郡邑,全国的赋税近十分之一仰给于此,朝廷内外的许多支出、应酬都要找苏州知府,所以作为郡守,既是个美差又是个苦差,最难以侍候那些贪得无厌的达官贵人。 邢宥到任后,对那些贪污腐化,亏损公帑的现象,严加管束,“绳治责偿,且得余钱数万缗”,不仅惩治了贪污腐败分子,还收回了被亏空的公款数万缗。邢宥将这些钱去创建储粮的“永丰仓”,又筑沙河长堤,建桥梁,为民众永久之利。 苏州民俗喜奢侈,办事辅张浪费,讲排场,摆阔气,邢宥以身作则,提倡俭约,什么“游宴亭馆,老佛殿阁”的游玩消费场所,他从不光顾。“惟省徭均赋,节浮费以便民为主”,因此,“不期月,政化孚洽,歌颂之声,播闻远近”。

七、邢宥 - 动用军饷济灾民

成化二年(1466年),苏州水灾为害,民多艰食,饥民蜂拥至富有储粮的大户强行抢夺,一时治安扰乱,人心惶惶。邢宥立即出榜告示,允许群众点名有储粮的富户,由官府请出地方绅士带领群众到富室借贷。拒不借贷或上门强抢者,均有罪。这样虽平息了一场动乱,但所得粮食仍不足以救饥,邢宥又令会计核算地方军饷,决定只留足一年的储备,其余的统统拿出来赈济灾民。 按明朝的律法,擅自动用军饷是犯法的,吏员们劝邢宥三思而行。邢宥说:“受灾饥民危在旦夕,若等请示朝廷恩准,民众都饿死了!若朝廷怪罪下来,我愿承担一切责任。”因为邢宥的果敢行事,苏州一郡被救活的群众有四十余万。事后,群众为感念他的恩德,建了生祠来纪念他。朝廷得知事情的原委也大力表彰嘉奖,并升他为浙江左参政(刘吉的《墓碑铭》作“浙江布政使”,显误),仍兼管苏州知府事。本年秋天,邢宥又升为左佥都御史,奉朝廷之命巡抚江南,“总督兵民财赋,兼理浙江嘉、湖、杭三府粮储,提督屯种”,一切军政大权都由他掌握,“询吏治,察民隐,奖廉能,黜贪懦,杜奸宄,抑豪右,事无微巨,靡不悉心”。成化四年(戊子)他奉朝廷之命整顿两浙盐法,将那些伪造贩盐指标的奸商绳之以法,保全国家盐业税赋;五年(己丑),又奉朝廷之命考察百官,“凡军民利病,悉听从宜处置”。当时被邢宥考察罢免的官员达一百七十多人,因为事实俱在,都不敢有怨言。

八、邢宥 - 归养林下作平民

成化六年(1470年),邢宥因上京议事,得知宪宗宠信万贵妃,一时奸人当道,朝政日非。巴结万贵妃而登上“首辅”(宰相)位置的万安媚附讨好万贵妃,而与他结成一伙的内阁大臣们只知争宠窃禄不理朝政,人称“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昏庸腐败气息充斥朝野。邢宥对此十分失望,曾自叹“藩参即领一州易,都宪重兼百政难”(《任都御史纪恩》),遂上章请求“致仕”退休回到海南文昌老家,归养林下。这年,邢宥才五十五岁。回到故乡文昌水吼村,从此一直到死,邢宥都未曾离乡村一步。 他筑一草亭于故居附近,名之曰“湄丘草亭”,自号“湄丘道人”。邢宥虽曾官居四品大员之职,但清廉为政,无多余积蓄,这草亭决非雕梁画栋、飞檐斗拱的豪华建筑,实乃名符其实的一个茅草亭子,而且就地取材,“伐丘之树为楹,斫丘之竹为椽,筑丘之土为墙,又剪丘之茅苫盖之”,亭成之后,相与往还的是平头百姓与农夫野老,“不爱见乎车马客与之话时事也”。这就是邢宥退休后的胸怀本趣,他已不愿和达官贵人们谈论时事政治,只想过一个地道的平民生活。所以他说:“丘宜乎约,亭宜乎朴,不宜侈且雅也。雅吾不为,侈吾不能也。”(《湄丘草亭记》)直到六十六岁,邢宥在故乡逝世。临终前他对长子顼说:“我做官多年,没有多余积蓄,丧事一定要从简……” 邢宥生前曾写信给好友丘濬,请他为自己作《墓志铭》,他去世后,他的长子顼专程到北京请丘濬写《墓志铭》,但同时,顼又请内阁大学士刘吉为父亲写《墓碑铭》。也许他觉得丘濬的官职还不够高,不足以光耀其先父坟茔的缘故吧(此时丘濬为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监祭酒),而刘吉与邢宥为同年进士,且刘吉对邢宥其人也颇敬重,称赞邢宥“平居温温然,不为崭绝崖岸,及临事断有不可拔者。自为御史时,称有职守,虽于总宪者,尚不屈就”。 这段话的意思是,邢宥平时待人接物温和平易,不摆那种高傲自是,拒人千里的高贵派头,但处理事情时,能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虽顶头上司施压也不会迁就屈服。然而,这刘吉其时虽贵为内阁大学士,却是个混迹官场的老官僚,一生善于逢迎讨好,正是以万安为首的“纸糊三阁老”之一,官场上口碑极差,人称“刘棉花”,意思是经多次弹劾也不丢官,“越弹越发”。且他素与丘濬有矛盾,曾撰联讥讽丘濬“貌如卢杞心尤险;行似荆公性更偏”。把丘濬形容为形貌不雅,个性偏执阴险的老顽固。但究其实,丘濬一生的品格行事比刘吉自然光明磊落得多。邢宥的长子邢顼让这两篇墓铭都落在父亲的坟墓上,不仅内容小有异同,且作为知人论世的人事纷纭,也颇有尴尬抵捂之憾,让识者婉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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