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 政治家 科学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1、公布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法律后,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法律正式生效。国家主席没有法律否决权。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国家主席必须公布。法律未经国家主席公布,不能生效。2、发布命令: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1、接受外国使节: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2、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3、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外国缔结的条约或协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作出批准或废除的决定后,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2>中国共产党中央军委领导人。3>中国台湾地区各党派党首,如中国国民党,民主进步党和亲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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