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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穆勒

约翰·穆勒个人资料:約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他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资料更新时间:2023-12-16 04:45:47

人物 各国经济学家 经济人物 经济学家

一、个人资料简介

約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他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二、约翰·穆勒 - 简介

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心理学家、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詹姆士·穆勒的儿子,受过其父的严格教育,在17岁时进入不列颠东印度公司,一直到1858年,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他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他一生以新闻记者和作家的身份写了不少著作。其心理学思想散见于《逻辑学体系》(A System of Logic, 1843)、《对汉密尔敦的审查》(Examinations of Sir William Hamilton’s Philosophy, 1865)和《对詹姆士·穆勒心理学的诠释》(1869)等,最后这部著作是他和贝因等合著的。约翰·穆勒认为心理学应该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它的任务是发现各种心理状态间的规律。同时他还指出心理学应从心理现象自身出发进行研究,不必借助于生理学。这种言论从其实质来说,是反对从唯物论出发研究心理的生理基础。约翰·穆勒为了补救他父亲的心理力学中机械性的缺陷,提出了“化学心理学”这一思想,认为有些观念的联合好象氢和氧化合成水一样,水具有新的性质,这种性质无论在氢或氧中都是没有的,它是由氢和氧的化合物形成的新品质。他还认为由观念的联合而形成的新品质不能由原先观念的性质来预知,而必须通过实际经验才可以认识到。他从“心理混合”改为“心理化合”,用心理化学代替心理力学,这种看法似乎比较符合于心理事实。1865年约翰·穆勒提出了四条联想律,即类似律、接近律、多次律和不可分律。其中删去了1843年他所提出的强度律。约翰·穆勒和他父亲詹姆士·穆勒一样都属于唯心论的联想主义心理学家,但他反对心理力学、倡导心理化学,强调心理学的独立性,强调联想的主动性和联想律的共同基础,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是有进步意义的。

三、约翰·穆勒 - 生平

约翰·穆勒,1806年5月20日生于伦敦,也是著名功利主义哲学家JamesMill(1773-1836)的长子,James来自苏格兰的贫困家庭,苦学成功,17岁便为约翰?斯图亚特爵士选为其女之家庭教师,并被送往爱丁堡大学就读,1798年成为合格的传教士,但终身未传过教,并且视基督教为进步的最大障碍。1802年爵士在伦敦提供他一栋房子,从此就在伦敦以作家及编辑为业;1805年与HarrietBurrow结婚,年余产下一子,以爵士之名名之。James对于心灵的观点深受洛克(JohnLocke,1632-1704)之影响,认为心灵最初就如同一张白纸,而思想来自于感觉经验(sense-experience)(经验论)的积累,而密尔就是James的那张白纸,于是密尔从三岁就开始读希腊文,八岁开始学拉丁文、代数、几何,九岁遍读希腊史家的重要著作,少年阶段结束时,他已经具备了比大学毕业生还要广泛的知识;据密尔《自传》(Autobiography)表示,他认为人在成长的初期,只要经过适当的训练,可以吸收和理解的数量远超过常人所能想像,他谦逊地表示自己并非上驷之才,但经过这样的训练,一样能够具有一定程度的思辨能力。父亲对密尔的教育以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当作伦理学的基底,源自于James与边沁的交情,事实上密尔自己也与边沁常有接触,边沁死后还负责整理他的著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密尔有意无意成为效益主义学派的接班人。在密尔青年期的晚期,在古典哲学的雄厚背景下,对政治经济学与法学又下了一番苦工,并且开始在报刊文献上发表文章,其中最主要的场域是在哲学激进派的喉舌《西敏寺评论》(WestminsterReview),与之相抗衡的是辉格党(Whigparty)的《爱丁堡评论》(EdinburghReview)以及托利党(Toryparty)的《季刊》(Quarterly),他并且组织了学社与年纪长他不少的人进行学术思辨,并且以读书会的形式增加自己在政治经济学、逻辑学与心理学的知识;1823年进入东印度公司任职,此后便以公务生涯为职,直到东印度公司在1856年解散为止,这样的公务生涯,使得他成年这段时间有大量的时间从事思想工作。总吉他的学习生涯,没有玩伴、没有嬉戏,只有书籍和父亲的话语,这样的生活在1826年出了问题,在那一年他进入了一种精神危机的状态,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断思索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何在,并且从华滋华斯(Wordsworth,1770-1850)的诗中得到一些启发,两年后精神危机慢慢过去,他的思想也就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且开始大幅修正原来的效益主义观。在生活方面的突出之处在于他开始大量阅读具有不同观点人士的著作,例如英国浪漫派的哲学家柯立芝(SamuelTaylorColeridge,1772-1834)、孔德(AugusteComte,1798-1857)与圣西蒙(Saint-Simon,1760-1825)等等;在对民主政治的讨论上,他受到德·托克维尔(AlexisdeTocqueville,1805-1859)很大的影响。当然影响他成熟时期最大的是他与HarrietTaylor(1852年之后成为HarrietTaylorMill)长达20年的相互爱恋以及6年的婚姻生活,在密尔人生的几个阶段里,值得注意的是每个阶段都有一个对话者(speakingrole,J.M.Robson语),从早期他的父亲JamesMill,1830年之后是HarrietTaylor,到1858年之则由HelenTaylor(Harriet之女)取代,这些人的思想与行动当然也影响密尔甚巨。密尔对于现状的不满多少来自于HarrietTaylor的影响,特别是结婚之后,密尔的公开活动一度变得很少,在两人思想的激荡下,密尔的重要著作有许多都在此时出现。Taylor的思想不仅在当时非常的前卫,即便是放在当今的时空下,她的若干看法比起许多的女性主义者也不遑多让。例如她反对爱情,因为爱情奴役了女性;对基督教的反对,因为它造成了个人解放的障碍,形成了社会专制;对于社会主义的关注,使得密尔重新思索了公平正义的问题,这些在密尔的著作中都不难发现其踪迹(Hamburger,1999:23-30)。也正由于她对于密尔的重大影响,当我们去检视密尔著作中关于人的理想概念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她作为一个密尔的典范所产生的作用。在这段恋爱与婚姻的前后,正是密尔著作发表的高峰期,包括了《逻辑体系》(ASystemofLogic,RatiocinativeandInductive,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ofpoliticaleconomywithsomeoftheirapplicationstosocialphilosophy,1848)、《论自由》(OnLiberty,1859)、《论代议制政府》(1861)、《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1861)、《女性的屈从地位》(TheSubjectionofWomen,1869)与《论社会主义》(ChartersonSocialism,1876)等等。密尔晚年并且曾经担任过一任的国会议员(1865-8),任内为改革法案与劳动阶级的利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并且极力参与政治与社会改革工作,从某个程度讲,他的人格与他的理论几乎毫无扞格,这是其一生的写照。 即便是以整个地球为视野,十九世纪也毫无疑问的可以被称为“英国的世纪”,1780年发生在英国的“工业革命”意味着生产力得以持久迅速的发展,并且相当程度摆脱了自然力对于人类的限制,但英国在当时科技方面不如法国,学校制度的完善不如日耳曼,工业革命为什么会发生在英国?也许正如同E.Hobsbawm所云:“进行工业革命并不需要太多高深的学问。”最重要的是将农村收编进入市场的体系,以及将金钱的力量深入人心,然后由政府出面来拓展资金流窜的空间,在这样的优势下英国做为第一个工业化的国度,而凭借著技术上的优势,英国打造了一个广褒地令人咋舌的日不落国;经济上的改变也扭转了政治上的阶级概念,于是在英国的内政方面,由中产阶级以及工人阶级联合发动长达数十年之久的“宪章运动”(ChartistMovement),在哲学激进派的思想推波助澜下,成年男子的普选权、财产限制的门槛以及选区的重新划分都有了更大的进展。也正由于这些做为连结政府与人民的最重要钮带被突破,中产阶级开始发挥本身的力量,改变着当时政治的形式和结构;并且冲击著当时的知识分子以及贵族阶级。另外一方面,由于工业资本主义高度发达,工厂工作条件与环境的恶劣、童工、待遇等等,工人阶级的问题开始浮现,于是自十九世纪初开始就有一大批乌托邦社会主义者出现,他们有感于同胞所受的苦难,努力去建构心中的理想政治社会体制,在实践上则建立了形形色色的合作社来实验。当然,在这一路的思想里,最重要的是在十九世纪中叶,提倡科学社会主义的马克思(KarlMarx,1818-1883),他的理论几经转化,成为下一个世纪自由主义最大的对手。

四、约翰·穆勒 - 影响和评价

约翰·穆勒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 (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约翰·穆勒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论自由》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自由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这部分论述对报刊自由主义影响最大。 约翰·穆勒的经典之作《论自由》被认为是对十九世纪维多利亚社会中弥漫着的强制性道德主义的反抗。 约翰·穆勒著《自由论》的目的是要在充斥着宗教不容忍与如影随形的伪善的维多利亚社会里,为个人抵御这些压迫势力提供一些保护。如果书中有哪一句话最能揭示《论自由》全书的宗旨,那这句话就是:“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这种个人自由观念是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因为约翰·穆勒认为,由于人类难免犯错,自由讨论才是最有可能发现新真理的途径,而对任何探究的封杀和排斥,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失,因而都是不明智的。此外他还认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让我们学会更好地表述和捍卫真理,并使真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没有争辩,或者不允许争辩,只会让已经建立起来的真理变得不堪一击。

五、约翰·穆勒 - 著作

《穆勒名学》严复译 《论自由》被多次翻译再版——(大陆版: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05ISBN7-100-02027-1/D·165)(台湾版:程崇华译,1986,台北:唐山。) 《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82 《论自由及论代议政府》,郭志嵩译,1961,台北:协志。 《政治经济学原理》 《功利主义》 约翰·穆勒论民主公民的品质及其条件,马仲民,2000,台北,政治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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