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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敦

郑敦个人资料:郑敦(1917-1980),广东揭阳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永和埔县委书记、闽南物委副特派员。1944年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副政委、中共滇桂黔边区委宣传部部长。建国后,历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云南省第一届政协副主席。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资料更新时间:2019-12-21 09:59:05

广东人 政治家 人物 名人 官员

一、个人资料简介

郑敦(1917-1980),广东揭阳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永和埔县委书记、闽南物委副特派员。1944年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副政委、中共滇桂黔边区委宣传部部长。建国后,历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云南省第一届政协副主席。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二、基本内容

郑敦,原籍揭阳县榕城镇(现属揭阳市榕城区)。1917年出生于汕头,先后在揭阳、潮安、汕头上学。少年的郑敦生性聪颖,嗜好读书,向往革命。 1935年,郑敦往香港继续求学,参加进步学生组织,投入对敌斗争。次年被港府通缉,转移到广州,主编《抗日动向》抗日刊物,又被广州国民党当局追捕,被迫返回潮汕家乡参加革命活动。在普宁,他以流沙赵厝寮乡小学校长为掩护,参与组建普宁县青年抗日同志会,参加华南抗日义勇军。期间,曾被敌人逮捕,后经地下党营救出狱。

1938年,郑敦加入中共,历任中共普宁县委、潮汕中心县委委员、青年部长。1940年,调任梅县中心县委青年部长,兴宁县工委书记。1941年2月,往大埔县,任中共埔北县委副书记、书记、特派员,1942年2月升任中共闽南特委宣传部部长、副特派员,中共闽粤边临委委员。

1943年春节前夕,郑敦被国民党扣押在澄海县一家旅店。次日,他机智越墙脱险,潜回大埔“南委”驻地。是年秋,他奉命带领“南委”电台工作人员从大埔撤往重庆中共南方局,接着赴延安,参加中央党校学习和延安整风运动。

1946年春,郑敦离开延安奔赴华中分局参加苏北土改工作队。当年冬,上级派他南下香港,在中共香港分局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47年,为加强党在西南地区的武装工作,郑敦调任中共粤桂边区工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中共桂西滇边工委书记。1948年,受中共香港分局委托,他积极投入分散于滇、桂、黔边区中共各游击队合编组织工作,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的创始人之一。

1948年2月,毕业于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八期的中共党员朱家壁,受组织委派,率领一批武装人员秘密从边境潜入云南,在滇东南的西山、圭山地区发动武装暴动,随后又攻占了师宗、广南县城,将部队发展到上千人。受中共云南工委委托,郑敦到该部传达党的指示,并正式宣布该部番号为“云南人民讨蒋自救军第一纵队”,由朱家壁任司令。

又有原成立于广东、广西边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粤桂边第一团”(又称“老一团”),1947年冬至1948年春,该团在广西靖镇地区开展武装斗争,连打胜仗。为加强滇、桂边境的武装力量,1948年10月,中共香港分局命令“自救军”与“老一团”两支部队合编,隶属由庄田任书记、郑敦等任委员的中共滇桂边工委领导。合编后的部队由朱家壁任司令员,郑敦任政治部主任。随着滇桂黔各地中共各支武装力量的壮大,这支部队又与其他游击队合并,于1949年元旦,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正式成立,郑敦任副政委。

1949年受中共中央及华南分局之命,代表中共云南工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深入虎穴,与对手斗智斗勇,和“边纵”其他负责人一起促成卢汉“云南起义”成功,使蒋介石妄图在西南负隅的幻想彻底破灭。

全国解放后,郑敦即被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以陈赓、宋任穷为首的39人组成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委员。随后,他历任云南省第一届政协副主席,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从而使他在20世纪五十年代与方方(1949年底任中共华南分局第三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陈辛仁(1953年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许涤新(1952年任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梅益(1952年任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一起,成为潮籍中几位省、部级高官之一。而且是最年轻者。

1957年4月,中央决定在全党进行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整风运动。在大鸣大放中,出现了一些反对中共和社会主义的言论。由于当时国际国内政治环境下所形成的“左”的思维定势,中央错误地决定所谓“反击”。在全国范围内,起先是在知识分子队伍和各级机关干部中,进而扩大到党内,还把矛头指向各省原地下党的各级干部。在这股逆流中,郑敦在云南首当其冲。

郑敦时任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长,他与副部长王镜如一起被诬为“郑王反党集团”。莫须有地说郑敦“出身官僚地主家庭”,“他的野心活动早在1948年云南地下武装斗争时期即已开始”,“以云南地方干部的领袖自居。”还无中生有地说郑敦、王镜如“他们称老干部u2018没有文化u2019,应该采取赎买政策让其退休,u2018进博物馆u2019”(1958年5月26日《人民日报》)。

1958年4月,郑敦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开除党籍,撤销所担任的党内外职务,下放到云南省东川矿务局因民矿第二坑任副坑长。“文革”开始,他又受到冲击,被抓到昆明无休止地批斗。1967年初,他的副坑长被撤,在井下当矿工,在井上当材料库当管理员,蒙冤达10年之久。

潮籍的中共高级干部第一个蒙冤是方方。他因五十年代初土改工作的“错误”被中央严厉批评,但其“错误”是“地方主义”。当时,全国性的政治运动尚未出现,而郑敦的“右派”之名就严重得多了,所以,郑敦是蒙右派之冤的潮人职位最高者。

1978年9月,中央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被划为“右派分子”的人员进行复查。中共云南省委就郑敦的冤案向中央写了报告,称郑敦是优秀产党员,是云南省一位卓越的领导干部;当年所列他的“错误”都是诬陷不实之辞。1979年4月,中共中央批准云南省委的报告,指出郑敦被划为右派是一个冤案,应予以彻底纠正,恢复党籍。

1979年夏,郑敦被任命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年底被选为检察长。1980年,郑敦带病到中央党校学习。他不因蒙冤而气馁,认真地学习党的历史,总结研讨党执政30年来的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和教训。学习期未满,郑敦病倒,被诊断患上胰腺癌晚期,住进北京医院。1980年12月18日,这位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革命战士,不幸逝世,年仅63岁。

临终前,郑敦嘱咐身边人员和家属:“我死后把遗体送给医院解剖,献给医学科学事业。骨灰撒在我战斗过的云南南盘江中。不要发讣告,不要送花圈,不要开追悼会。”他对妻子说:“要教育孩子们热爱党。严格要求自己,你要以身作则,不要向组织提什么要求!”

郑敦的夫人黄晓,云南墨江人,彝族。是著名演员杨丽坤的姐姐。解放战争时期追随郑敦参加革命。他遵照郑敦临终嘱咐,带领子女在不同岗位上勤奋努力,默默工作。2006年8月初,黄晓为响应政府的号召,专程到云南省档案馆将郑敦的个人资料和生前使用过的物品,捐赠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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