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林照片

胡德林

胡德林个人资料:胡德林,(1917~1941)狼牙山五壮士之一。保定市容城县郭村人。1938年参加八路军,晋察冀军区一分区一团七连六班战士。1941年9月25日,为掩护主力部队和群众转移在狼牙山壮烈牺牲。狼牙山五壮士精神成为中国人民英勇顽强、坚贞不屈的象征。……
资料更新时间:2019-12-19 20:52:22

一、个人简介

胡德林,(1917~1941)狼牙山五壮士之一。保定市容城县郭村人。1938年参加八路军,晋察冀军区一分区一团七连六班战士。1941年9月25日,为掩护主力部队和群众转移在狼牙山壮烈牺牲。狼牙山五壮士精神成为中国人民英勇顽强、坚贞不屈的象征。

二、基本资料

本名:胡德林

出生地:保定市容城县郭村

出生时间:1917年

去世时间:1941年9月25日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性别:男

三、生平

1938年,胡德林参加八路军。1941年,在晋察冀军区一分区一团七连六班当战士。同年秋,日本侵略军对晋察冀边区发动猖狂进攻。9月25日,日伪军3000余人在飞机、大炮的掩护下,分兵几路,对驻扎在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狼牙山一带的一分区司令部及其所属一团进行包围。他与班长马宝玉、副班长葛振林和战士胡福才、宋学义奉命阻击敌人,掩护主力部队转移。他们英勇作战,边打边走,机智地将敌人吸引到狼牙山最高峰棋盘陀。途中,埋设地雷,敌人涌上山来,触雷死伤惨重。当日下午,他与4名战友撤到棋盘陀峰顶的横岭上。在这三面是悬崖、一面是敌人的险境,他们5人与敌激战,一次次打退敌人的进攻。当子弹用尽后,就用石头居高临下砸向敌人。石头用完后,敌人一步步逼进。为不当俘虏,他与4名战友砸碎枪支,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共产党万岁”等口号,纵身跳下万丈悬崖。他与班长马宝玉、战士胡福才壮烈殉国。1942年春,晋察冀边区政府和人民在狼牙山上修建了“三烈士纪念塔”。1959年和1986年在原址重新修建了“狼牙山五勇士纪念塔”。

“易县人民将班长马宝玉、战士胡德林、胡福才移葬到易县北娄山烈士陵园,并在棋盘坨顶峰修建了狼牙山五勇士纪念塔”。他们中副班长葛振林和战士宋学义在从悬崖上跳下来后,经过很多地方终于回到了部队。

四、相关课文

1941年秋,日寇集中兵力,向我晋察冀根据地大举进犯。当时,七连奉命在狼牙山一带坚持游击战争。经过一个月英勇奋战,七连决定向龙王庙转移,把掩护群众和连队转移的任务交给了六班。

为了拖住敌人,七连六班的五个人一边痛击追上来的敌人,一边有计划地把大批敌人引上了狼牙山。他们利用险要的地形,把冲上来的敌人一次又一次地打了下去。班长马宝玉沉着地指挥战斗,让敌人走近了,才下命令狠狠地打。副班长葛振林打一枪就大吼一声,好像细小的枪口喷不完他的满腔怒火。战士宋学义扔手榴弹总要把胳臂抡一个圈,好使出浑身的力气。胡德林和胡福才这两个战士把脸绷得紧紧的,全神贯注地瞄准敌人射击。敌人始终不能前进一步。在崎岖的山路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敌人的尸体。

五位战士胜利地完成了掩护任务,准备转移。面前有两条路:一条通往主力转移的方向,走这条路可以很快追上连队,可是敌人紧跟在身后;另一条是通向狼牙山的顶峰棋盘坨,那儿三面都是悬崖绝壁。走那条路呢为了不让敌人发现群众和连队主力,班长马宝玉斩钉截铁地说了一声:"走!"带头向棋盘坨走去。战士们热血沸腾,紧跟在班长后面。他们知道班长要把敌人引上绝路。

五位壮士一面向顶峰攀登,一面依托大树和岩石向敌人射击。山路上又留下了许多具敌人的尸体。到了狼牙山峰顶,五壮士居高临下,继续向紧跟在身后的敌人射击。不少敌人坠落山涧,粉身碎骨。班长马宝玉负伤了,子弹都打完了,只有战士胡福才手里还剩下一颗手榴弹。他刚要拧开盖子,班长马宝玉抢前一步,夺过手榴弹插在腰间,他猛地举起一块磨盘大的石头,大声喊道:“同志们!用石头砸!”顿时,石头像雹子一样,带着五位壮士的决心,带着中国人民的仇恨,向敌人头上砸去。山坡上传来一阵叽里呱啦的叫声,敌人纷纷滚落深谷。

又一群敌人扑上来了。班长马宝玉嗖的一声拔出手榴弹,拧开盖子,用劲全身气力扔向敌人。随着一声巨响,手榴弹在敌群中开了花。

五位壮士屹立在狼牙山顶峰,眺望着群众和部队主力远去的方向。他们回头望望还在向上爬的敌人,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喜悦.班长马宝玉激动地说:"同志们,我们的任务胜利完成了!"说罢,他把那只从敌人手里夺来的枪砸碎了,然后走到悬崖边上,象每次发起冲锋一样,第一个纵身跳下深谷.也昂首挺胸,相继从悬崖往下跳.狼牙山上响起了他们壮烈豪迈的口号声: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中国共产党万岁!"

这是英雄的中国人民坚强不屈的声音!这声音惊天动地,气壮山河!

名人资料投稿/投诉邮箱:wzipzx@163.com,

Copyright © 2016-2024 名人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7000595号-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