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布尔善照片

班布尔善

班布尔善个人资料:爱新觉罗·班布尔善(1617年—1669年) ,也有译为“巴穆布尔善”。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孙,辅国公爱新觉罗·塔拜的第四子。清朝大臣,宗室。后因事鳌拜,被康熙帝处死。年五十二。子孙黜宗室。人物生平班布尔善是塔拜第四子。天命二年十月初十(1617年11月7日)丑时生,母为嫡福晋乌苏氏。崇德四……
资料更新时间:2023-11-19 13:16:24

历史人物

一、基本资料

本 名:爱新觉罗·班布尔善

别 称:班布儿善

所处时代:清朝

民族族群:满族

出生时间:1617年

去世时间:1669年

职 业:清宗室、官员

官 职:领侍卫内大臣、秘书院大学士等

二、爱新觉罗·班布尔善——领侍卫内大臣

爱新觉罗·班布尔善(1617年—1669年) ,也有译为“巴穆布尔善”。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孙,辅国公爱新觉罗·塔拜的第四子。清朝大臣,宗室。后因事鳌拜,被康熙帝处死。年五十二。子孙黜宗室。

  人物生平

班布尔善是塔拜第四子。天命二年十月初十(1617年11月7日)丑时生,母为嫡福晋乌苏氏。

崇德四年(1639年),塔拜卒,袭三等奉国将军。

顺治元年(1644年),以功晋二等奉国将军,四年(1647)晋一等奉国将军,六年(1649)晋三等镇国将军,八年(1651)晋辅国公。

康熙五年(1666年)革爵。

康熙六年(1667年),班布尔善在辅政大臣索尼死后,以领侍卫内大臣拜秘书院大学士,为鳌拜一党。

康熙八年(1669年),清圣祖以鳌拜结党专擅,不思悛改,下诏数其罪行,命议政王等将鳌逮捕治罪。班布尔善亦受牵连,王大臣等劾奏班布尔善二十一条大罪,因定罪以绞刑处死,子孙皆被废黜宗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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