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眉照片

于眉

于眉个人资料:于眉(1914-1980),早期革命家,原名于经海,蓬莱市安香于家村人。蓬莱人民抗日武装起义主要领导人,中共蓬莱县委第一任书记。……
资料更新时间:2019-12-15 07:39:43

一、个人简介

于眉(1914-1980),早期革命家,原名于经海,蓬莱市安香于家村人。蓬莱人民抗日武装起义主要领导人,中共蓬莱县委第一任书记。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于眉

别名:于经海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14年

逝世日期:1980年

信仰:共产主义

三、早年经历

于眉少年时期就读于北京弘达中学,受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影响,开始阅读《国家与革命》、《共产党宣言》。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开始从事革命活动。后入北京大学教育系学习,积极从事共青团组织的革命活动。“九·一八”事变后,他组织同学参加平津学生爱国抗日运动,支持马占山抗日,声援十九路军淞沪抗日。

四、革命经历

加入革命

1933年加入左翼作家联盟、反帝大同盟。1935年冬,参加“一二·九”学生抗日救亡运动并参与组织领导工作。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中共北京大学总支委员兼东斋支部书记,领导学生到北平郊区宣传抗日救国思想;担任“北大”夜校主任,吸收失学青年和失业工人参加学习,发动他们参加抗日救亡运动;通过其二哥,在家乡建立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蓬莱县队部。

抗日战争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于眉受中共中央北方局委派,于8月回到家乡,在中共山东省委和胶东特委领导下,恢复一批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发展一批新党员,建立中共蓬莱县支部并任书记;以蓬莱“民先”组织为骨干,建立公开的抗日救亡团体--蓬莱县抗战服务团。11月,成立第一届中共蓬莱县委,担任第一任县委书记。1938年2月3日,成功地发动和领导了蓬莱人民抗日武装起义,创建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三大队(后改为第三军第二路,简称“三军二路”),于眉任政治特派员。“三军二路”很快发展到11个大队,2500多人,并创建艾崮山区抗日根据地;3月,“三军二路”攻克蓬莱县城,摧垮伪蓬莱县临时政府,建立蓬莱县抗日民主政府;9月,“三军二路”与其他部队合并,改编为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于眉担任支队政治部主任。1939年9月,于眉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到延安后,任徐向前、张经武的秘书,入马列学院、中央党校学习,参加延安整风。1945年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

“七大”闭幕后,于眉回到山东,任华东军区政治部秘书主任,开始从事部队的后勤补给和运输等工作。1946年任华东军区兵站部政委,参加各地的军区兵站组织工作,发展生产,保障供给,支援前线。1948年,于眉转业到地方,先后任华东运输公司副经理、山东公路运输总局局长。他创办华东交通专科学校,自兼校长,培养出一大批交通运输骨干。他全力组织运输力量支援淮海战役,得到上级领导赞扬。1949年春,于眉调任华东野战军南下二大队大队长,带领干部南下,参加接管上海工作。后任华东军区运输司令部党委常委、上海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委员兼军管会航务处处长、上海招商局军代表、华东航务局局长、华东交通部副部长等职,带领干部,依靠群众,自上而下各按系统地接管了招商局等十多个企业;用接管的江海运输船舶,迅速恢复了长江中下游运输和长江口以北到渤海湾的沿海运输;组织武装护航,打通闽浙沿海浅海小轮运输。

解放后的生活

1950年3月到1950年9月任国立吴淞商船专科学校(今上海海事大学前身)校长,1950年秋,于眉调任中央交通部航务总局副局长。此后,历任海运总局副局长、代局长、局长、海河总局局长。1956年任交通部部长助理。1958年任交通部副部长,分工主管江海运输和基本建设业务。50年代,他狠抓海港整顿,把分散流动的码头临时工改为固定工,建立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改进装卸工具,推广应用装卸机械;组织中国与波兰的中外合营海运公司,冲破了美蒋在公海上对中国的禁运。1958~1965年,在周恩来总理的关怀和支持下,他积极参与领导和组建自营远洋船队;组织干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国内海港的深水码头建设。“文化大革命”期间,于眉受到冲击,但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关怀下,他忍辱负重,坚守岗位,积极工作,依靠船员和装卸工人,保证重点物资运输。他大力推进远洋运输公司业务,至1980年,全国拥有远洋船舶527艘963万载重吨,结束了向国外租船的局面;他积极参与建港指挥部工作,狠抓沿海港口深水泊位建设。1973~1980年建成深水泊位50个,其中有首次兴建的5万吨和10万吨级深水油轮泊位。1980年8月,于眉调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时已重病在身,但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心海港深水泊位的建设。

名人资料投稿/投诉邮箱:wzipzx@163.com,

Copyright © 2016-2024 名人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7000595号-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