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照片

宋教仁

宋教仁个人资料:宋教仁(1882年4月5日-1913年3月22日),字钝初,号渔父,汉族,湖南常德市桃源人。中国“宪政之父”,与黄兴、孙中山并称,主持第一次改组国民党。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中华民国的主要缔造者,民国初期第一位倡导内阁制的政治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唐绍仪内阁的农林部总长,国民党的主要筹建人。1913年……
资料更新时间:2023-11-21 06:56:23

湖南省名人 常德市名人

一、个人简介

宋教仁(1882年4月5日-1913年3月22日),字钝初,号渔父,汉族,湖南常德市桃源人。中国“宪政之父”,与黄兴、孙中山并称,主持第一次改组国民党。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中华民国的主要缔造者,民国初期第一位倡导内阁制的政治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唐绍仪内阁的农林部总长,国民党的主要筹建人。1913年被暗杀于上海,终年三十一岁。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宋教仁

别名:遁初,渔父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湖南桃源

出生日期:1882年4月5日

逝世日期:1913年3月22日

职业:政治家,革命先行者

毕业院校:日本法政大学

主要成就:创办华兴会 改兴中会改为国民党等

代表作品:《宋教仁集》、《宋渔父日记》、《间岛问题》等

三、人物生平

光绪八年(1882年),宋教仁出生在湖南常德市桃源。

光绪十四年(1888年),六岁的宋教仁进入私塾读书。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17岁的宋教仁升入桃源漳江书院。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他考入武昌普通中学堂。翌年入学,在校期间,由吴禄贞等人组织的革命团体在武昌花园山的聚会吸引了他,常与同学议论时政,并走上了反清革命之道路。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八月,结识黄兴,成为挚友,不满清政府统治,倾向革命。11月4日,偕黄兴,刘揆一、陈天华、章士钊共同成立华兴会。

光绪三十年(1904年)二月,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华兴会在长沙成立,黄兴任会长,宋教仁任副会长。同年12月13日,宋教仁抵达日本。后在日本东京成立同盟会,成为同盟会的主要领导人。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六月,创办革命杂志《二十世纪之支那》,入读日本法政大学;8月,支持孙中山在日本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并当任其司法部检事长,将《二十世纪之支那》改为中国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曾一度回中国,企图在东三省建立反清政治力量,但不久就再次去日本。期间,根据其侦探结果编纂《间岛问题》一书,为清政府日后保护图们江间岛地区做了有力证据。

宣统二年(1910年)底,宋教仁从日本返抵上海,任《民立报》主笔,以“渔父”笔名撰写大量宣传革命的文章。

宣统三年(1911年)七月,宋教仁与谭人凤、陈其美在上海组建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亲任总务干事。他亲自来往于上海、两湖各地,积极发展中部总会分会,筹款购买武器弹药,推动长江中下游流域的革命进程。

1904年11月,宋教仁东渡日本,入东京政法大学、早稻田大学学习。在留日期间,他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特别感兴趣,广泛地阅读了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学说和社会制度方面的书籍。他还翻译了各种文稿,有《日本宪法》、《俄国之革命》,《英国制度要览》,《万国社会党大会略史》,《各国警察制度》,《世界史年表解》,《俄国制度要览》,《澳大利、匈牙利制度要览》,《比利时、澳匈国、俄国财政制度》,《美国制度概要》等等。宋教仁从这些翻译工作中,系统地掌握了理论知识,对当时世界重要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各种制度有了相当深刻的认识,有利于他深入地研究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这对他后来从事党政工作有极大的帮助。

1913年2月13日,宋教仁自汉口沿江东下,2月15日抵达上海,寄住在同孚路21号黄兴家中。在国民党选举胜利并且有望组织责任内阁的情况下,孙中山并没有与宋教仁就相关事宜进行直接磋商,反而经过与袁世凯中央政府的密电协商,2月10日乘山城丸赴日本进行并不急切的考察访问。

1913年2月19日,宋教仁在国民党上海交通部发表演讲,更加明确地撇开孙中山发明的五权宪法而大讲他自己三权分立的宪政设想:“讨论宪法,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应如何分配,中央与地方之关系及权限应如何规定,是皆当依法理,据事实,以极细密心思研究者”。接下来,他再一次以激烈言辞全盘否定袁世凯政府当局的内政外交,认为只有国民党方面出面组织的议会政党责任内阁,才是救治“不良政府”的“医生”。

1913年3月,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基本结束,在宋教仁的主持经营下,国民党取得重大胜利。众议院议员596人,国民党得269议席,共和党得120议席,统一党得18议席,民主党得16议席,跨党者得147议席,无党派26席。参议院议员274人,国民党得123席,共和党得55席,统一党得6席,民主党得8席,跨党者38席,无党派44席。国民党在参、众两院870议席中占有392席,虽然没有超过半数,由于共和、民主、统一三党加起来只有223席,国民党依然可以凭借其绝对优势影响操纵参、众两院。国民党的选举胜利,进一步抬高了宋教仁的政权预期和政治热情。

今以三事奉告:一、所有在南京、北京及东京寄存之书籍,悉捐入南京图书馆;二、我本寒家,老母尚在,如我死后,请克强与公及诸故人为我照料;三、诸公皆当勉力进行,勿以我为念,而放弃责任心。我为调和南北事费尽心力,造谣者及一班人民不知原委,每多误解,我受痛苦也是应当,死亦何悔?

他并授意黄兴代拟电报给袁世凯,讲述自己的中弹经过和革命生涯,最后希望袁世凯能够竭力保障民权,自己则虽死犹生。

手术后,情况没有好转,大小便中出血严重;21日下午,宋教仁再次被送进手术室,延至22日凌晨4时48分不治身亡,年仅31岁。身故后,范鸿仙拍下宋教仁遗体的照片,今宋教仁墓安于上海市闸北公园。

四、思想主张

宋教仁主张“责任内阁制”,他认为:“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变易之,必致动摇国本。”

主张原因

宋教仁坚持责任内阁制的一个重要的现实目的就是要限制大总统的权力

宋教仁坚持责任内阁制的另一个原因是想借此排除旧官僚在新政府中的势力。他曾说:“现在组织临时政府,肇造共和政体,要不是由我们党人负起责任,大刀阔斧,革故鼎新,就不足以谈政治的改革。旧官僚模棱两可,畏首畏尾,那里可以跟他们谈革命,讲民主?‘以涂附涂,未见其有济也’。我认为组织政府之初,应该全用革命党员,不用旧官僚。”宋教仁深知,要建立一个民主共和的政权,必须保证革命党人在政府中的绝对领导权。可是武昌起义后,宣布独立的各省有很多在旧官僚、立宪派人的控制之下。对此宋教仁很不甘心,在组织临时中央政府初期,他还采取措施试图削弱黎元洪的影响。他希望凭借责任内阁制,将中央政府的实际权力牢牢掌握在革命党手中。

公开阐释

宋教仁开始公开地有针对性地抨击时政和阐释他的政治观点,应当始自1905年。由此至武昌起义爆发,他先在日本留学,后归国任《民立报》主笔,公开发表了大量文章,批评时政,分析国际形势。其时清政府正在内外交困的局势下“预备立宪”,在不危及当权者统治权的前提下进行小心翼翼的改革。这些政治革新走的是维新派和改良派的路线,客观看来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是,在已经系统化学习过西方政治理念的宋教仁看来,这些小脚女人似的改革与其说是向西方学习,不如说是清政府拿西方人的政治工具来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揭开清廷立宪“虚假的面纱”。

清政府初有立宪之议,宋教仁便明确指出,清廷不可能真正搞立宪。因为立宪国家的一个基本要求——国民权利义务平等——是清廷无法做到的。清朝定制,汉人都要缴纳地丁粮,而满人非但没有纳税负担,反而由政府以地丁粮供养他们,这怎么能做到义务平等呢?清朝的另一个定制是政府官吏基本上满汉平均,有的部门甚至为全部为满人所操纵,而全国人口满人只占汉人二百分之一,这怎么能做到权利平等呢?因此,在这种满汉极端不平等的情况下,清廷决不能实行立宪,即使实行也是假货。

1911年4月,宋教仁到香港参加广州起义的筹备工作时,起草了大量的文告和法律文件,即欲把所学的西方各种政治制度付诸实践。今天我们已无从知道这些文件的内容了,但在宋教仁不久后所写的《论都察院宜改为惩戒裁判所》一文中可以看到他政治理想的第一次比较具体而完整的表述:“今后吾国政治变革,结局虽不可知,然君主制政体必不再许其存在,而趋于民权的立宪政体之途,则固事所必至者。”同年8月,英国上院多数通过“国会法案”,上院基本失去了对法案的否决权,英国贵族进一步被排除在政治之外,沿续数百年的两院制最终转变为实质上的一院制,实为民主政治的一大进步。宋教仁随即在《英国之国会革命》一文中论道,英国作为君主立宪的母国,也在逐步实现实质上的民主化,难道还不能看出世界政治转向民主政治是大势所趋吗?可以看出,这时的他已坚信君主制势将被民主共和政制取代。

在宋教仁政治理念中,无疑是溶入了这种议会至上和内阁负责的精神。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吾人则主张内阁制,以期造成议院政治者也。盖内阁不善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更易之,必致摇动国本。此吾人所以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国势之盛衰强弱,全视其运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为准,而内阁则尤众机关之总汇,行政之首脑也。”他认为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形成有效的制约,才算是理想的政体模式。内阁制在总统和总理之间的职责权限上进行了制度化的规范制约,而不是指向当总统的某个人和当总理的某个人。他坚信责任内阁制必将导致良好的议会政治和政党政治。

宋教仁作为清末民初杰出的资产阶级革命家,不仅在政治上多有建树,且于经济领域亦不乏见地,其中,均势外债方面的识见就是重要体现。

主张原因

宋教仁对于外债并不排斥,他曾言道:“盖以吾国今日之状况论之,资本缺乏,产业幼稚,国民经济枯槁之现象,已达于极致。各国投资贷款之来,虽由于其经济的侵略政策,而吾苟能谙于管理之法,使用之途,与夫一切关于财政之准备,亦未尝不可利用之,中国外债仅十六万万,视各国为最少,此事并无损国家主权。民国将来不但本年须借债,从此六七年中均不可免。此时先逐算每年应借若干,作何用途然后渐次整备,亦不难利用外债以强国。”

宋教仁之所以提出均势外债主张,与当时的形势息息相关。清末的中国,列强之间已然形成连鸡之势,这为中国推行均势外债政策提供了机会,“彼等之争先恐后而来投资或贷款者,既非一国,而其间又往往有互相疑忌争夺之事,则苟有一国垄断其利,而破坏各国均势之局者,其他各国必不能默尔而息,此亦势之所不得不然者。有此连鸡之势,互相牵制,此正吾国善有以自处之一机会也;不特有以自处而已,更宜进而为牵制各国之动力,使各国不得不成连鸡之势,以长久维持均势之局,此尤为吾国今日外交之要诀,而借债亦当如是者也”

公开阐释

宋教仁的对于均势外债观是这样解释的:“所谓均势者,非各国在满洲之均势,乃言各国在中国全土所得之现在势力约略相当,且以维持不变相约,以保其平均也”。宋教仁对外债问题关注三点:一是管理,二是用途(目的),三是选定债权国(均势)。三者之中,均势乃其中的重中之重。“夫吾人非反对借外债者也,且极主张借外债者也,惟以管理债款之方法,使用债款之目的,与夫选定债权国之政策,皆非审慎周详,以研究其真正利害,而后逐绪行之不可。而现政府皆不足以语此,故素昔不敢主张现政府之借外债,今则已矣。彼竟借最危险之外债矣,其管理方法,使用目的,已足病国,固不俟论,而其最可恶者,则选定债权国政策,直是全昧于国际形势,开门揖盗,以断送四百余州之运命,故吾国人不可不深恶痛绝之也。”

五、人物评价

宋教仁是一位颇有争议的清末民初时期的政治人物。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他投身民主革命和民主政治建设,并从中传播西方政党观念,组建政党,推行政党政治,虽在民初过分注重议会竞选,却也不可藉此否定其无可替代的历史地位。宋教仁是辛亥革命的领导者和中华民国的创立者之一,是民初政党政治最主要的倡导者和先行者之一。与孙中山等同时代人比较,认为宋教仁是民初政党政治身体力行的第一人,也不过分。

章太炎在《民国报》、《神州日报》评点孙中山只是“元老之才”,“至于建制内阁,仆则首推宋君教仁,堪为宰辅”,“谓总理莫宜于宋教仁”。

蔡元培在《我之历史》序言说:“(同盟会)其抱有建设之计划者居少数。抱此计划而毅然以之自任者尤居少数,宋渔父先生其最著也。”

吴相湘认为,宋教仁一方面努力推进民主政治,同时更力言中国绝不能引用共产主义,且明白指出中国如实行共产主义之种种不幸恶果;因而坚决主张国家社会政策。

胡汉民则认为:“钝初始欲戴为总统,己为总理。”

新中国建立后,1954年,在制定第一部宪法的过程中,毛泽东谈及宪政历史时,还对宋教仁有过贡献的《临时约法》作了历史的肯定,说:“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因此,关于宪政和宋教仁从事宪政活动的革命性、民主性,是无庸置疑的。开启中国近代民主宪政历史,不是宋教仁的过错,而应是他的重大历史功绩之一。

六、亲属成员

祖父:宋业宏(1821年-1850年)

祖母:熊氏(1816年-1851年)

父亲:宋宗伴(1851年-1892年)

母亲:万氏(1849年-1913年)

长兄:宋教信(1880~1908年)

长姊:早夭

次姊:宋教范(不详)

妻子:方快姐(1877~1918年)

儿子:宋振吕(1900~1936年)

七、遇刺真相

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在上海遇刺,3月22日不治身亡。多年来,关于宋教仁遇刺案的幕后真凶是谁,一直众说纷纭。近些年来,有些人竟然莫名其妙的认为陈其美为幕后真凶,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此案与陈其美毫无关系,完全是袁世凯栽赃陈其美。事实上,“宋案”案情演变与政局演变有非常紧密的关系。民初政坛各种势力、各种矛盾充斥、交织在一起。旧官僚、旧立宪派以及同中国盟会等各种势力经过分化组合,逐渐形成国民党、共和党、民主党、统一党等,他们或依附于袁氏政权,或明里暗里与袁氏抗争。

“宋案”各个环节,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就是袁世凯以不法手段暗中对付国民党。只不过对案件直接制造者洪述祖、应夔丞而言,他们还试图借袁世凯对付国民党人之机,为各自谋取私利,而不是单纯奉命办事,这就使二人与袁世凯、赵秉钧之关系亦变得不那么简单,使“宋案”案情更加曲折复杂。

透过对“宋案”几个关键人物关系的考索和对案情演变进行详细考证,洪述祖在所有环节中都是重要人物,杀宋之意其实首先便是来源于洪述祖的意图,而后唆使应夔丞派人实施的暗杀。“宋案”发生于临时政府即将向正式政府过渡的特殊时期,对袁世凯而言,首要问题是竞选正式大总统,如不能当选,一切皆成虚幻。

为此,袁世凯需要对付势力日益壮大的国民党,故而主导了“宋案”的环节,如调查“欢迎国会团”,收买国民党报馆、议员操弄宪法起草以及构陷孙中山、黄兴、宋教仁;宋教仁遇刺案发生后,在袁世凯的庇护下,洪述祖藏匿青岛、赵秉钧拒绝出庭应讯,袁世凯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竭力阻止“宋案”的发生冲击其竞选正式大总统选情。因为袁世凯知道,自己主导了收买国民党报馆、议员操弄宪法起草以及构陷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案情,而袁世凯正是在构陷阴谋未果之下,派洪述祖先后以“毁宋酬勋位”及“债票特别准”,唆使应夔丞杀害了宋教仁。这些丑闻一旦在法庭上曝光,对袁世凯的“民主”形象将是沉重的打击,他竞选正式大总统的前景将很可能变得不妙。因此,袁世凯无论如何不会允许洪述祖、赵秉钧二人出现在法庭之上。这样,赵秉钧就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袁世凯维护自身利益的牺牲品。

至于近些年来,有些人竟然认为陈其美是刺杀宋教仁的幕后真凶,这纯属无稽之谈。

陈其美主谋刺宋的证据,是一篇被冠以“北京国务院声明”的无出处史料。该“声明”称,陈其美假借应夔丞之手刺杀宋教仁,并嫁祸袁世凯。陈其美还贿赂司法人员篡改供词,并将武士英毒死。应夔丞已经被从租界引渡到上海当局,处境十分危险。

该史料一些语句的语气,诸如“幸厅长尚未允诺”、“裁判所转移之事,不知是否为法律所许”、“此皆应(应夔丞)亲告其所延之律师”等,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国务院公文中。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所藏档案中发现一封手书残信,该信仅残留最后一页,内容与“国务院声明”中最后部分吻合。残信并无“国务院声明”字样,却在末尾写有“乞公与当道酌之。名心叩”。可见“国务院声明”应该是应夔丞党羽写给某人的信件,希望政府将应转移出上海。捋清“国务院声明”的来龙去脉后,可以该信件内容多为谎言。信件中还称武士英在公堂上承认陈其美为主使者,陈其美此后将供词篡改。事实是宋案为租界司法机构公审,各方均派代表或律师,公堂众目睽睽之下,篡改供词记录,不可能堵住现场旁听者的悠悠众口。《国报》上出现的言论,是袁世凯为了嫁祸陈其美而编造的。

袁世凯之子袁克文在《辛丙秘苑》中称:宋教仁北上前,曾接受陈其美和应夔丞宴请,期间陈其美问宋教仁如何组阁,宋教仁称“唯大公无党耳。”应夔丞认为宋教仁叛变国民党,欲掏出手枪,被其他宾客阻拦。一同赴宴的沈翔云告诉袁克文,陈其美和应夔丞对宋教仁极度不满。袁克文还称,应夔丞与陈其美设计了刺杀宋教仁的方案。但参加民初国会选举的国民党是宋教仁一手组建的,政党内阁亦是宋教仁的核心思想,宋教仁不可能说出“大公无党”。应夔丞为共进会成员,并非国民党人,也不认识宋教仁,然而在袁克文的故事中,应夔丞却是国民党员,甚至是可以和宋教仁、陈其美一起吃饭讨论政局的人,这纯属杜撰。陈其美主谋杀宋的说法,完全是袁世凯及其党羽构陷、再经袁世凯之子袁克文杜撰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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