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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漱石

饶漱石个人资料:饶漱石(1903年9月-1975年3月2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钟岭乡人,中华人民共和开国元勋、杰出的政治家。建国前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兼新四军政委、华东军区政委兼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建国后,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兼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上……
资料更新时间:2020-03-26 18:42:19

江西省名人 抚州市名人 临川区名人

一、个人简介

饶漱石(1903年9月-1975年3月2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钟岭乡人,中华人民共和开国元勋、杰出的政治家。建国前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兼新四军政委、华东军区政委兼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建国后,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兼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上海市市委书记,后调到中央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后结成高饶反党联盟和受潘汉年案件被解职、逮捕、判刑。1975年3月2日,因病去世,享年72岁。主要成就:参与领导新四军抗日,华东战区党政最高领导人,从后勤上支持莱芜战役、孟良崮战役、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南京战役、上海战役、成功治理上海。熟悉饶漱石的人都说他虽然出身富裕家庭,一生却过着俭朴的生活。生活俭朴,没有任何恶习。饶漱石是党内在建国前唯一长时间在英、法、苏、美工作或考察过的高级领导干部,精通英语、俄语,饶漱石的卓越才华和见识在党内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饶漱石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03年

逝世日期:1975年

职业:政治家

代表作品:《英勇决战迎接民主高潮》等

饶漱石传记:《饶漱石》《饶漱石传奇》等

三、人物经历

1903年11月23日,出生于江西抚州市临川钟岭乡环洲,父亲是著名的民主人士饶思诚。饶思诚也是八一南昌起义的参与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直到1958年仍担任江西副省长。

饶漱石早年入江西省立三师(今抚州一中)。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时,饶漱石在南昌读书,参加南昌的学生运动。暑假回到临川后,饶漱石和从上海回来的傅烈一道,联络江西临川的学生和社会上的进步人士成立了一个剧社,利用演戏进行反帝爱国宣传活动。剧社多次在抚惠堂公演,每夜观众达2000多人。

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任江西九江市地方团组织第二支部书记。他创建了“浔光社”,出版了不定期刊物《浔光》和《江声报》。他多次领导南伟烈学校的学生运动,并组织成立了“裁缝工会”“女工工会”。后被推选为九江首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出席了在上海召开的首届全国学联会议。

1924年,夏秋之间,饶漱石入上海大学学习,参加了李立三等在上海沪西小沙渡创办的工人俱乐部的领导工作。

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沪西区罢工委员会党团书记,分工负责工人和学生团员工作,分工负责工人和学生团员工作,同时参与上海丝厂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工人的罢工斗争,参加领导了上海“五卅”反帝爱国斗争运动。

1926年底至1927年3月,担任由陈独秀、周恩来等人组成的上海工人武装起义特别行动委员会委员。饶漱石工作积极,能力强,在白区工作处于低潮时期,为白区党组织的恢复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因而很快崭露头角,成了上海工人运动的领袖人物。

1928年,饶漱石作为中央代表团成员、江西省委特派员到赣东北巡视工作。任中共赣东北特委书记、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同年12月,饶漱石调回上海,任团中央秘书长。

1929年起,到东北任共青团北满省委书记,中共满洲临时省委常委、满洲省委代理书记(刘少奇出狱后任中共满洲省委宣传部长,曾一度为饶的部下)。为东北党团组织最高负责人。在东北工作期间,饶曾负责组织了营救刘少奇的活动,并取得成功,又成功组织了奉天纺织工人大罢工。多次到哈尔滨巡视工作,并与唐巨经等人成功组织过著名的哈尔滨皮鞋厂工人大罢工。

1930年4月,饶漱石因所谓“满洲破坏案”,与赵尚志等30人一同被逮捕入狱,内定为枪决,后经党组织派人做张学良的工作,才改为监禁。在狱中,饶漱石经受了各种酷刑,但他坚贞不屈。他在狱中建立了党团支部干事会,领导难友们与敌人进行了英勇的斗争,自己带头绝食,并取得了胜利。后又染上了瘟疫,险些丧命。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饶漱石和赵尚志等人一同被党组织营救出狱。

1932年初,饶漱石回国在上海做工会工作,先后任上海工人联合会主任兼党团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部部长兼秘书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执行局党团书记,多次组织领导上海工人罢工和学生游行。

1933年,饶漱石调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华北办事处主任,8月兼任河北临时省委代理书记。由于中共临时中央的领导都转移到中央苏区,饶漱石主持了党在白区的各项工作。

1935年赴苏联,饶漱石任中国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饶漱石和王明等人共同起草了著名的《八一宣言》(即中共中央发表的《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奠定了抗日救国统一战线的基础。他穿梭于法国、英国和美国,从事国际统战工作,在海外华侨中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为八路军、新四军募集了大量钱物。并通过美国和加拿大共产党动员白求恩来延安救治伤员。

1936年起,先后被派到美国、法国,还先后主编或创办过《先锋报》、《救国时报》、《华侨日报》。

1938年2月,饶漱石出席了在英国伦敦召开的世界反侵略大会,并用赵建生笔名撰写了《为自由和平而战的中国工人阶级》一文。

抗日战争期间,历任中共中央东南局副书记、华中局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中共中央军委华中军分会常委兼新四军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兼新四军政委。

1945年6月,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是年底任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政治委员、北京军调部中共代表。

1946年10月,饶漱石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兼组织部部长,仍兼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兼新四军、山东军区政委。

1947年1月,饶漱石任华东军区兼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中共华东局党政最高负责人,陈毅为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粟裕为副司令员,负责战役指挥。1947年华中野战军和山东野战军合并为华东野战军。

1947年2月到1947年7月,饶漱石作为华东军区和华东局负责人,从后勤上支持莱芜战役、孟良崮战役、白塔埠战役、蒙泰战役、南麻、临朐战役等。领导指挥胶东保卫战、周张战役、潍县战役、兖州战役,以及协助苏北兵团进行了李堡拼茶战役、盐南战役、益林战役。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上海市市委书记。

1950年8月,第三野战军前委与华东军区合并后,饶漱石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兼华东军区暨第三野战军政委。

1953年,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和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后邓小平、陈云向毛泽东揭发他与高岗阴谋分裂党中央,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

1954年2月,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受到批判。

1955年,被开除出党。

1965年8月30日,因潘汉年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

1965年9月23日,被假释出狱。文化大革命爆发后,1967年被重新收监。

1975年3月2日,在牢狱中因病去世,享年72岁。

华中局

1941年1月9日,在皖南事变已经发动、新四军副军长项英和政治部主任袁国平擅自离队的情况下,饶漱石、叶挺领衔以东南局名义向中央发出两封电报,一封电报痛陈敌情:“我江南遵令北移被阻,战况激烈,请向国民党严重交涉。”另一封电报则要求临机处置,以饶漱石代替项英:“项英、袁国平等在紧急关头已离开部队,提议中央明令撤项职,并令饶漱石在政治上负责,叶在军事上负责,以挽危局。”11日,中共中央致电叶饶,充分肯定了他们的临机处置方案:“希夷漱石的领导是完全正确的,望全党全军服从叶、饶指挥,执行北移任务。”12日,中共中央又连续发来类似上述内容的电报。

(1)饶漱石在皖南事变的突出表现,其后受到重用,在刘少奇离开华中后,将华中的党、政大权交给了饶漱石,其后陈毅代军长、饶漱石政委指挥了新四军的军事行动,直到黄花塘事件爆发,陈毅调往中央。

(2)经过黄花塘事件后,中央任命张云逸为新四军代军长,从此张云逸指挥了新四军的军事行动。

(3)抗日战争胜利后,饶漱石率新四军主力开往山东,担任华东局书记兼新四军、山东军区政委,再次掌握党、政大权。

1946年饶漱石参加军调处,往北京、东北进行国共军事调停工作。

华东局

北京新四军研究会研究员蔡晓鹏先生在《炎黄春秋》2011年第8期上发表文章《华东财委的由来与影响》:“在八年抗战中,新四军牵制了日军13个师团,占侵华日军总军力的22%,伪军的30%;在广泛开展游击战争的基础上,对日伪军作战2.4万次,毙伤俘敌41万,先后光复国土25.3万平方公里,解放人口3400万,建立苏中、淮南、盐阜、淮北、鄂豫边、苏南、皖江、浙东8大抗日民主根据地。主力部队从组建时的不足1万人,发展到21.5万余人,地方武装9.7万余人,民兵自卫武装96万余人。至1949年底,以新四军为基础的第三野战军已形成拥兵120万(野战军82.5万人,地方武装39万余人)的雄师”。

蔡先生还说:“皖南事变后,新四军的军费、军需来源全靠自力更生。一是‘取之于已’:1942年开展大生产,部队自己组织农业生产,开荒种地、割苇、捕鱼、养鸭、采藕、养猪;各部队还组织开办各类军需厂(被服厂、纺织厂、肥皂厂、牙刷厂、牙粉厂、军工厂、煤厂等),大大减轻了人民负担。如1943年,军直属队自给了8个月的蔬菜、10个月的盐以及全年肉食,生产货值500多万元。二是‘取之于敌’:抗战期间,缴获火炮789门,掷弹筒627门、轻重机枪4821挺、长短枪230595支。日本投降后的大反攻,缴获大量武器、装备、弹药、被服、粮食和黄金、白银、钞票及贵重有价物。三是‘取之于民’,即派粮征税:各根据地的财政收入1/3交军部,1/3交驻军,1/3归地方。四是‘取之于商:这是最精彩的华东特点。苏中一师利用特购渠道,1942-1945年从上海购进的军需物资总量,近2400吨,货值银元5亿元。皖江七师在1942-1945年,利用长江大通道,开展日进出货运千船的大贸易,上缴军部的现款高达法币5300万元(折黄金26.5万两)还有大批西药、电台、医疗设备等进口军需品,雄踞全军之首,成为以商养军的典范。”“先富民而后足兵是华中各根据地财经工作的要旨。一精兵简政,脱产党政军人员控制在当地农民总数的2%以下;二减租减税发展农业;三扶持发展民间小工商业;四水利富民:各地都搞水利公用建设。六师、七师最出色。至建国初期华东财政占全国财政的70%。”

新四军的这许多创举,以及在军事、财经方面的巨大成就,当然是集中了全军指战员的智慧,共同拼搏的结果。但是作为新四军的政委、党委一把手的饶漱石,应该说对这些工作的研究、决策和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

抗日战争胜利后,曾参加北京、东北军调处,进行国共军事调停工作。1946年底,中央重新派饶漱石回到华东,全面掌握华东的党、政。

抗战后陈毅虽然率新四军部进入山东,连遭泗县失利和两淮失守。以致原属新四军系率的华中军区张鼎丞、邓子恢、曾山联名于1946年10月4日给中央发报,对陈毅的战略部署提出批评。其中有“对陈这几个月在华中指挥亦深表不满”,要求“陈、粟、谭应会合一起,不宜分开。1946年底,已经获任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饶漱石被中央重新派回到华东,饶漱石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兼新四军、山东军区政委。1947年1月底,华东野战军和华东军区成立,饶漱石任华东军区,从后勤上支援了莱芜战役、孟良崮战役、白塔埠战役、南麻、临朐战役等军事行动。

1947年10月,中央电令饶漱石、黎玉统管华东野战军山东兵团(即华野内线兵团)作战,饶漱石领导了胶东保卫战、周张战役、潍县战役、兖州战役,陈毅和粟裕负责华东野战军外线兵团(华野西兵团)作战,陈毅调任华中局第二书记。

济南战役发起前三天,饶漱石从中央开完会回到山东,支持济南战役。

淮海战役开始前,1948年10月5日-10月24日华东野战军代司令员兼代政委粟裕主持召开了淮海战役部署的两次曲阜会议,参加者包括华野外线兵团、许世友谭震林的山东兵团、苏北兵团及华东军区所属各部队。饶漱石指挥淮海战役包括情报、军事部署、兵源补充、俘虏处理、前线支援等全面工作。淮海战役后,饶漱石作为华东军区政委兼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支持了渡江战役、南京战役、上海战役。

1967年,公安部按照中央文革的一纸命令将饶漱石重新抓入监狱。这命令的原文只有十九个字:“请谢富治同志再把扬帆、饶漱石、潘汉年抓起来。”这是一起冤案,粉碎“四人帮”之后,在查证四人帮罪行时,直接接受命令的谢富治此时已经死去,究竟谁该承担这项罪责呢?一时难以判断。幸而公安部有原件在,追查笔迹便可清楚了。于是1981年在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案犯时,陈伯达作为中央文革小组组长供认了是他亲笔写的命令。在一页白纸上,陈伯达承认了这一罪责:“关于扬帆、饶漱石、潘汉年再抓起来此事,我完全忘记是在什么场合写的,总之一定是开会时受命写。此事我任何印象都没有留下来。笔迹是我的。陈伯达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陈伯达说他是受命写的。究竟是受谁的命,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是集体决定,也许是另有人指示,也都无从查考了。

1975年3月2日,饶因胸部难受进医院,当天夜里因病毒性肺炎不治病故。后来饶漱石的家属走访秦城询问饶的骨灰下落时,连个线索影子也没有。

四、政治生涯

1942年3月刘少奇离开华中抗日根据地,返回延安,饶漱石代理华中局书记和新四军政委,新四军军部转移到淮南盱眙地区的黄花塘。事实上刘少奇担任新四军政委不足一年,新四军大部分时间都是饶漱石担任政委。

由于负责新四军军事工作的陈毅不满中央任命饶漱石为华中局书记,两个人在很多问题上发生矛盾。中央电令新四军整风。

饶漱石到第2师(一师师长粟裕,二师师长罗炳辉,三师师长黄克诚)蹲点,陈毅负责军部机关整风。

陈毅趁饶漱石不在时,召集直属队领导人的会议上,公开批评军政治部、华中局及饶漱石个人,造成很大影响。并向中央发电报提议,免去饶漱石政治部主任职务,由赖传珠接任。当时参加会议的有陈毅、谭震林、罗炳辉、曾山、赖传珠、张爱萍、潘汉年、叶飞、粟裕、汪道涵、方毅、胡立教、范长江、刘长胜、刘晓、陈同生等

饶漱石回来后,1943年10月16日会议上,包括潘汉年、赖传珠等人对陈毅提出批评,陈毅也作了检讨。后来华中局、军部主要领导成员(张云逸、赖传珠、曾生等)联名向中央写了一份长达1500字的电报,报给毛泽东、刘少奇,要求中央派人主持新四军军事工作。一些干部联名向中共中央打电报批评陈毅,陈毅也向中共中央发电报报告,检讨了自己随便说话等错误和缺点。对于华中局领导干部直接向中央报告陈毅问题的电报,饶漱石在检讨中提出:“赖等电文有些过火的地方,我也不便禁阻和修改他。”

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调陈毅来延安参加七大,新四军军长由张云逸代理,从此新四军由张云逸和饶漱石指挥,陈毅此后基本再没有回华中局工作。这就是历史上的“黄花塘事件”。就这次事件错在陈毅,利用饶漱石不在的时候公开点名批评政治主官并私自要求中央撤换,无论是组织原则还是人格上都站不住脚。而且此次反陈毅不仅仅是饶漱石,原新四军主要领导干部都参预了批评或者联名给中央写报告。

建国后,饶漱石先后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兼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

毛泽东第一次提议由陈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但陈毅觉得自己已经兼任上海市市长一职,工作非常忙,就谦让说“让漱石同志挑起这个重担吧”。毛泽东在一次碰到饶漱石时再次提议由陈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饶漱石当时也向毛泽东表态不做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让给陈毅做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但后来陈毅再一次向饶漱石表态不做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于是,毛泽东指示华东局进行研究,后来,华东局组织部提名饶漱石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饶漱石将华东局组织部提名文件给在上海的华东局委员看过并批示,最后在上海的华东局委员同意饶漱石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上通过了任命饶漱石、高岗、林彪、彭德怀、刘伯承分别为华东、东北、中南、西北、西南五大区主席的决议。

在“三反”“五反”期间,1952年1月26日的除夕之夜,中央特派粟裕来到华东,1月30日到31日,粟裕到达上海向上海华东一级机关、上海市委、驻上海部队负责同志传达毛泽东关于“三反”的指示,饶漱石因眼睛呈痉挛状态,难于坚持工作,因此,粟裕同志向中央建议饶应离职休养。中央同意粟的建议,特别指定粟裕同志陪同饶赴京休养。

当时饶漱石对华东、上海“三反”“五反”的一些做法和中央有些区别,华东和上海的“三反”、“五反”和全国各地比不够积极,政策比较宽松、偏右,而中央当时的政策是比较严、偏左。饶漱石怀疑:(一)为什么中央对偏右的饶漱石没有正面提出批评?(二)中央要派彭真、薄一波去上海指导“三反”、“五反”,是否是去检查饶漱石工作中存在不力的行为和错误?(三)后来中央决定不要饶漱石回华东去休养,饶漱石认为是要调离他,以便能够查处饶漱石的“三反”、“五反”中存在的问题,因为如果饶漱石不调离华东,中央很难查出饶漱石的“三反”、“五反”中存在的问题。饶漱石在奉电到京时即有怀疑揣测中央要调离他,到京后听说中央要派彭真或薄一波同志去上海帮助“三反”“五反”怀疑更深,到北京医院治疗时,也向当时同住医院的同志聊天时表示过自己的怀疑。

出院后,饶漱石暂时搬到新北京,住在毛泽东隔壁。搬去的第二个晚上,饶漱石在十分怀疑自己是被调虎离山的情况下,在夜半三时坚决要同毛泽东同志谈话。在三小时的谈话中,主要是怀疑中央是否对他信任。他向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质问约为三点:(1)他对敌斗争是否勇敢?(2)他在华东工作是否犯了路线错误?(3)为何要用粟裕同志陪他进京的方式调京?经过毛泽东同志解答仍然不能释然于信,毛泽东同志最后提出如你(饶)自己认为健康能够支持,可以立即让你回华东工作。饶漱石当时始感觉自己无理,同时中央表示确无别意,饶漱石才辞出。

此后,饶立即在大连转入长期休养。在休养时,听说各中央局书记确定调京工作,饶漱石更加确认以前的怀疑:是中央在调虎离山。饶漱石当时和人聊天表达过不满情绪。

在高饶反党联盟事件发生后,经过对饶漱石历史问题的揭发,发现饶漱石深夜责问毛泽东是疑神疑鬼,对中央极不信任,怀疑中央要将他调虎离山。饶漱石后来也在检讨中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1952年,中央撤消各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改为行政委员会。高岗、饶漱石、彭德怀、林彪、刘伯承、刘澜涛等大行政区主席虽未变,却都调离岗位。彭德怀在朝鲜担任总司令员,刘伯承调南京军事学院任院长。林彪独自养病,刘澜涛管党内外的杂事,高岗升任国家计委主任(与国务院总理平级),饶漱石则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

中组部副部长安子文是刘少奇“白区党”的人,背着组织部长饶漱石搞了个“内阁名单”。这个名单除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成员外,还明确中央书记处的分工:彭真当政府党组书记,习仲勋管文委,邓子恢管农业,安子文管组织,刘澜涛管财经,饶漱石管工青。其中,彭、安、刘都是刘少奇原来的华北局干部,新进中央的各大区书记高岗、彭德怀、林彪、刘伯承等,都没有安排在核心岗位上,引起其他山头的人马不快,被称为“有簿(簿一波)无林(林彪)。饶漱石在中组部部务会上对安子文加以严厉指责,安子文则认为饶漱石是存心要把他从组织部赶走,当天晚上就报告了刘少奇。此事被后来说成是“饶漱石和高岗进行了‘讨安伐刘’,以图达到篡夺最高权力的目的。”

安子文未经中央授权,擅自草拟中央政治局和各部委办负责人名单,受到当面警告处分,说明饶漱石作为组织部长的反对是正确负责的。

饶漱石作为中组部部长,批评或纠正副部长安子文私拟“内阁名单”是职务行为。他没有向毛泽东告黑状,而是在内部进行批评,而且得到了当时几位中组部副部长的支持。从组织原则上,一个副部长没有权力就国家高层的人事安排自作主张,这是扰乱组织程序的错误。

五、政治联盟

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活动,也称“高、饶反党联盟”事件,发生在1953年,揭露于1954年初,于1955年春处理完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内高层首次出现的一场分裂与反分裂的严重斗争。

高岗、饶漱石都是20世纪20年代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老党员,建国前曾长期担任重要职务。1952年11月,高岗调任国家计委主席。1953年2月,饶漱石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此后,他们出于个人野心和权力欲,互相勾结,进行了一系列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活动。在党中央酝酿召开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党和国家领导人员的人事安排时,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高岗、饶漱石以为他们篡夺权力的机会到了。在1953年6月—8月召开的全国财经工作会议和9月—10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期间,他们散布流言蜚语,捏造所谓的“军党论”,鼓吹“党是军队创造的”。进行宗派活动,攻击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负责人,吹嘘自己。会后高岗还私下活动,要求由他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和政务院总理,公开向党要权要官。为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以利总路线的贯彻执行,毛泽东在1953年12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向高岗提出严厉的警告,并提出关于加强党的团结的建议,对高、饶的反党罪行初步进行了清算。

1954年2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揭露和批判了高、饶的反党分裂活动。2月中旬,受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委托,周恩来召开关于高岗问题的座谈会,邓小平、陈毅、谭震林召开关于饶漱石问题的座谈会。参加两个座谈会的有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37人,重要工作人员40人。座谈会进一步揭发、查证了高岗、饶漱石反党阴谋活动的各项事实。周恩来在高岗问题座谈会上作了总结发言。邓小平、陈毅、谭震林根据座谈会揭发材料向中央写了报告。中央政治局批准了周恩来的总结发言和邓、陈、谭的报告。随后,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4月召开东北地区高级干部会议和华东局扩大会议,5月召开山东分局扩大会议,6月召开上海市委扩大会议,8月召开山东省党代表会议。这些会议都进一步揭发批判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阴谋活动,对少数跟高岗、饶漱石犯错误的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高岗拒绝党的挽救,于1954年8月17日自杀身亡。

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决定开除高岗、饶漱石的党籍,撤销他们在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同年4月,中共七届五中全会批准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作出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

1955年4月2日,又冒出了一个潘汉年的问题。潘汉年是全国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在会议上听了毛泽东讲到“与高岗、饶漱石问题有牵连的干部,本人有历史问题,要主动向中央讲请楚”。这对他震动很大,加之杨帆“反革命案”的发生,与他这个当时主抓上海社会治安的常务副市长有关联,因此心理压力更大。为了向党表明心迹,4月1日,潘汉年找到上海市长陈毅,报告自己与饶漱石工作交往的情况。因为尚有一件重要事情涉及到饶漱石,同时这件事也是潘汉年隐藏多年的心病。那是1943年夏天,他从新四军淮南根据地出发,奉饶漱石之命赴上海对大汉奸李士群进行统战工作。到了南京,李士群一定要拉上潘汉年去见汪精卫。潘汉年从利于工作起见,经匆忙电报请示饶漱石后,去见了汪精卫。这件事他怕受到组织的误解一直没有向中央报告过。

陈毅觉得这件事情不小,便写成材料,直接送到中南海毛泽东处。毛泽东在看了材料后,大为震怒,认为潘汉年对如此重大的问题隐瞒多年,现在才被迫交待,盛怒之下提笔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任,立加逮捕!”由于潘汉年的问题直接与饶漱石纠缠在一起,这样,饶又成了“饶(漱石)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案”首犯。毛泽东这样说:“我感觉到,饶漱石的罪恶,可能不比高岗小些。”经过毛泽东的“拍板”,饶漱石以“反革命集团首犯”的罪名,由公安部立案审讯。

1955年4月3日上午,饶漱石在北京家中的庭院忧郁而坐,公安部的警车开到,公安干部宣读中央的逮捕令后,一双手铐铐在了时年51周岁的饶漱石手上,押上警车解走了。

饶漱石被按法律程序逮捕后,公安部成立了“饶漱石问题专案组”,对他进行审讯。专案组经过将近一年的内查外调,对于怀疑饶漱石被捕后变节一事予以否定。证据表明饶在皖南事变中不曾被捕,只是被围困,当时确由警卫员用钱成功地买通了敌连长才得以脱险。建国初期杨帆实行“以特反特”的方针,除找到饶漱石请示同意实施外,具体的人和事与他牵连不上。至于在“高饶反党联盟”问题上,没有发现什么新情况。但饶漱石的问题是毛泽东钦定的,已在党的代表会议上被定性,因此,公安部在结案报告中,仍然确定“饶漱石实际上是一个反革命集团的首犯”。

1978年下半年,陈云兼任重建的中纪委第一书记,向中央建议复查潘汉年“见汪”的问题。经过反复核查档案材料,最终证实,抗日战争期间,潘汉年利用李士群打入日伪内部,是奉中央指示行事的,并非潘的个人行为。至于被李士群拉着去见了汪精卫,那也不是什么过错,也向中央请示过,而且中央当时对这些都是了解的,曾对潘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潘汉年的问题得到甄别后不久,中央有关部门又查实,杨帆的问题,纯粹是江青插手在里面搅起来的,目的是为了掩盖她过去在上海的那一段不光彩的历史,饶漱石批准使用“以特反特”的方针并无原则错误。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个所谓“饶潘杨反革命集团”中的潘汉年、杨帆相继得以平反昭雪。既然这个“反革命集团”都不存在,那么饶漱石的“首犯”帽子也应该摘掉。为此,中央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为饶漱石的“错定为内奸”与错定为“饶潘杨反革命集团首犯”两项罪名平了反。1986年8月,中央在出版《毛泽东著作选读》两卷本时,于第436条注释中这样写道:“饶漱石在任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兼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期间,直接领导潘汉年等在反特方面的工作。由于潘汉年被错定‘内奸分子’,饶漱石主持反特工作中的一些活动被错定为内奸活动,他因此被认定犯有反革命罪被判刑。”这段经过中央同意发表的注释,实际上以独特的方式为饶漱石的“内奸”罪平反。

六、主要错误

1954年5月,由邓小平、陈毅、谭震林主持的饶漱石专案组给中央提出了一个结案报告,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对饶漱石在执行中央路线方面暴露出来的资产阶级观点,会议做了很多的揭发。初步揭发的主要问题有:

(1)饶的根本思想是害怕放手发动群众,不敢彻底摧毁旧秩序,表面上以“稳重”出现,而实质上是拖延整个社会改造,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他曾在一九五一年九月华东和上海党员干部大会上说过“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基本方针是教育、团结与提高。……共产党员要自觉地团结民族资本家,作为对付封建势力的动力之一”。在上海第一次与四百多个资本家会面时,他预言将来必有许多资本家进步到可以加入共产党。这证明饶是竭力为资产阶级在党内扩大其影响的,这与党对资产阶级的政策没有丝毫共同之点。

(2)在执行对资产阶级的政策中,他片面地强调团结,取消了应有的斗争,在“三反”、“五反”运动中,不敢提出“打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的口号,在他个人的掌握下并曾一度布置上海资产阶级进行“自反”。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极不重视,迟迟不敢动手,不调配干部,不讨论研究。在中央提出后仍举棋不定,多方约束,致时间拖长,搞得不彻底。

(3)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亦充分暴露了他资产阶级的立场、观点。早在一九四二年苏北锄奸会议上,他即认为“强调阶级成分的原则是不对的”,主张“各抗日阶层、抗日党派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否定了法律是为阶级服务的原理。解放后对上海镇压反革命运动,他表现了没有决心和勇气,不是采取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动员一切力量来肃清反革命的方针,而是采取了“以特反特”的神秘主义的错误做法,不敢长期放手发动群众。一九五二年取缔圣母军,他估计“斗得愈狠,敌人将愈团结”,再压下去会发生“惨案”,因而临阵退却,使这一斗争遭受失败。对清理“中层”和“内层”工作也没有抓紧贯彻,不久,就草率收兵。

(4)饶漱石对农村工作的指导也是如此。解放以后很久不敢提“反霸”口号,在土地改革中一再强调反“左”、防“左”,而不谈或很少谈放手发动群众。他主张土地改革中一律不退押,甚至主张一般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纠纷”应采取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

(5)关于建党工作。他在土改后仍过分强调“慎重”的一面,而没有同时强调“积极”的一面,在他的这种错误指导思想的约束下,华东各地建党计划普遍没有完成,这对以后工作曾造成了很大困难。

(6)一九四五年日寇投降时,饶通过情报关系把日寇参谋部代表带来,举行了一次滑稽的所谓“受降”仪式,这说明饶在重大事变面前也在玩弄投机手法。上述这些事实,充分暴露了饶的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它与党的正确思想是带着纲领性的对抗,只是由于中央领导正确,华东各地党委坚决执行中央指示,因而他的右倾错误除在某些问题上(如初期土改退押和城市工作等)发生过一定的影响外,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得到贯彻,这是尚未造成更大损失的基本原因。”(见《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0册)

饶漱石当年的这些所谓错误在今天来看是多么的滑稽和令人哭笑不得,从中也可以看出邓小平等人当年是多么的极左。

七、世人评价

1954年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揭露了他与高岗图谋进行分裂中国共产党、篡夺党政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55年3月被开除出党。饶漱石最终被盖棺定论为:党内野心家。

饶漱石个人生活十分俭朴。他在战争年代与普通干部、战士一样穿着带补丁的衣服,并且只有两套衣服供换洗,从不许增加。他吃的是与普通干部一样的伙食,从不许增加一点特殊的伙食。饶漱石在当时也算是共产党里的大官、大知识分子了,但他在生活上却与普通工农一样,别人看不出他是大官、大知识分子。饶漱石平时不抽烟,不喝酒。建国后,他也不跳舞,不宴请任何人。他平时好读书,很少与任何人交往。平时无论是见到上级、同级或下级,他都很严肃,很少说话,更不与人开玩笑。在工作方面,对自己和部下都要求很严格,原则性强,作风严谨,处事平稳。

党史研究工作者根据新发现的材料,对“高饶事件”发生的社会历史背景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考证,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和结论,认为,“高饶事件”的发生有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除了进入全面建设时期,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和人事安排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为高、饶夺取党和国家领导权力提供了可乘之机外,而在根本上是高、饶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极度膨胀的恶果。另外,共和国建立之初,在有关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些问题上,党内存有不同的看法和争论,高岗、饶漱石利用这些分歧,大做文章,推波助澜,乘机实施其阴谋活动。还有学者认为,分析“高饶事件”发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个人的主观因素固然要重视,但不能因此忽略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体制因素。解放初期,在大解放区基础上产生的大区行政建制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两级制”,都为“高饶事件”的出现留下了体制上的空间。“一,过渡形态的大区行政建制与党政军三位一体的权力结构,易于助长‘独立王国’的倾向。其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两级制’及由此带来的政务院与国家计划委员会平级的行政架构,是‘经济内阁’出现的体制性因素。”对此,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这种说法是不能令人信服的”,“既于法无据,又与事实不符”。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只组织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署。如果认为国家计委是与上述机关“平起平坐的国家经济建设的最高执行机关”,那就要修改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但有权进行这种修改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而不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这显然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而且,也不能以新设立的国家计委的组成人员政治地位较高来“证明”它与政务院“平级”。其次,从后来中共中央关于国家计委及高岗的工作职责范围的安排来看,也不能得出国家计委与政务院“平级”的结论。国家计委“实际上是国家经济建设的最高执行机关”的说法难以成立。赵晓光等认为,“高饶事件”的发生不仅有个人责任,有体制性因素,同时也与当时党内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认识分歧不可分割。一、高岗与刘少奇关于东北富农问题的争论,暴露出党内高层在何时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有明显分歧。二、毛泽东对“新税制”的严厉批评,反映出对周恩来主持的政务院工作的极大不满。三、高岗用宗派主义的思维方式曲解党内工作中的不同认识,导致了“高饶事件”的发生。

聂家华等学者还提出,“高饶事件”的暴露与1952年1月“东北一党员”的来信有重要的关系,由于来信第一次向中央和毛泽东揭露了高岗领导下的东北地区所存在的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等问题,引起了党和毛泽东对高岗问题的注意,因此成为发现直至识破高、饶问题的起点。“从已披露出来的材料看,围绕此信曾引起了激烈的政治斗争”。“这封信主要是揭露高岗的腐败问题的,它对党中央、毛主席了解高岗和开展反对‘高饶反党联盟’的斗争,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封信(“东北一党员信”)是原鞍山市委书记和原东北局党校教育处长在马列学院学习期间写的,通过薄一波于1952年1月27日转给了毛主席。毛主席把这封信批在很小的范围内进行传阅。这件事使高岗对薄大为不满,认为是故意给他抹黑。对此,也有学者提出了异议,认为,“‘东北一党员’的来信是认识和揭露高、饶问题的起点”的论断,缺乏史实论证,也与此后高岗的被重用相矛盾。“历史研究是不能“倒推”的,是不能把事件后的结果作为事件前的原因的。不能把“东北一党员”的来信在高、饶反党分裂阴谋被揭露后所发挥的作用与它提出时的作用混为一谈,也不能因为“东北一党员”来信较全面地反映了东北存在的问题就夸大它在当时所起的作用。”

一些党史研究学者认为,在关于“高饶事件”揭露处理的“基本结论当然应该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如果要考虑其中有什么值得反思之处的话,最主要的当属事后提出的“反党集团”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甄别平反了一大批建国以来曾经震动全国的冤假错案。事实证明,“饶、潘、扬反革命集团”是完全搞错了。随着潘汉年沉冤昭雪和杨帆平反,证明“所谓以饶漱石为首的饶、潘、杨反革命集团自然不复存在”,原被列入“饶漱石反党集团”向明也平反、恢复名誉了。原被列入“高岗反党集团”,号称“五虎上将”的五个人以后表现一直很好。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们都又被中央重新委以重任——安排到省、部级重要岗位,一直工作到离休。

八、相关信息

陈麟章上书

陈云同志请转中央:

在潘汉年、扬帆的问题相继澄清并分别给他们平反恢复名誉之后,过去认定的那个“饶漱石、潘汉年、扬帆反革命集团”自然不能成立。上海解放后,饶漱石在指导该市对敌斗争中发生的一些问题,究竟能否构成饶的反革命罪,自然也成为疑问。饶漱石以前历任党内外重要职务,将来写党史时,是免不了要提及的人物。他究竟是不是反革命分子,有必要实事求是地弄清楚,也已经有条件弄清楚。我建议中央责成有关部门,对饶漱石一案进行复查,尽快作出结论。

饶漱石在1955年4月1日被以反革命罪逮捕后,从1955年4月至1958年由公安部负责侦讯过两年多,后来长期关押在秦城,1965年前后移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965年8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决书确认:‘被告人饶漱石犯有严重的反革命罪行,他在上海工作期间,利用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和华东局第一书记的职务,采取两面手法,不仅重用了内奸分子扬帆,把中统潜伏特务分子胡均鹤安插在上海市公安局内,而且在扬帆等人大量使用特务反革命分子的问题被揭发后,中央、华东公安部一再向他提出要彻底处理时,他仍然不予置理,使这一大批特务反革命分子猖狂地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达5年之久,严重地危害了人民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13条的规定,判处饶漱石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随后裁定假释,移交公安部门管制、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间,据说饶漱石被重新收监,后来不知何时病故了。

从复查潘汉年、扬帆问题所接触的材料来看,对饶漱石在上海那些问题的定性,显然有问题。判决书上认定饶漱石犯有反革命罪的理由,是很牵强的:

第一,在公安部侦讯的两年多中,对饶的重要历史关节进行过详细查证,始终查不出饶在历史上有投敌叛变和充当内奸的事实;

第二,关于使用胡均鹤的有关情况,在中纪委关于潘汉年同志的复查报告中说得很清楚:已查明这属于公安工作中的错误,不是内奸分子掩护特务反革命分子的性质;

第三,已查明,饶漱石对于上海公安局使用胡均鹤等人过程中犯的错误,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但是也查明:1、在1951年3月以后,由华东公安部门卢伯明同志为主组成的清理小组,对上海公安局所用特务进行清理,饶漱石并未加以阻挠;2、罗瑞卿同志原决定,如上海公安局对胡均鹤处理不便,可将胡调到北京。后来市局未执行此指示,仍留胡在上海工作。据1955年潘汉年、扬帆、王征明(原市公安局政保处长)等同志被捕期间的口供及当时向卢伯明同志查询,均证明后来留胡在上海的事,与饶漱石无关;3、从1952年初起,上海市公安局改由许建国同志任局长,以后卢伯明同志也调去任副局长,此后扬帆同志已不能左右全局工作。而胡均鹤在1951年华东公安部派人清理市局使用的特务之后,仍被留在市局做特情派遣工作,直到1955年他被捕时为止,为时又达3年之久。饶漱石则早已于1952年就离开了上海和华东,他离开之后那几年使用胡均鹤等人和使用中发生的问题,怎么还能算在他账上呢?

第四,从华东局上海市委档案上查到,陈毅同志当时对‘以特反特’的方针也是表示赞成的,对使用胡均鹤的事是知道的。另据扬帆同志说:市局使用朱志远等几个特务骨干分子(是我党叛徒),刘晓同志也知道,刘并说过:‘象朱志远这样的人可以用’。

饶漱石已死,其妻早已改嫁……我认为,像这样的事,不论其家属有无要求(指提出复查要求——引者),组织上都有责任作必要的澄清。

此致敬礼

陈麒章

1982年8月13日

前妻陆氏书(节选)

陆璀2001年4月给党中央的信:

我是陆璀,中共党员。长期以来,有一件事像一块重铅压在我的心头,那就是饶漱石的问题。饶漱石于1955年3月因被指控和高岗结成反党联盟而被开除出党,同年4月,又以“饶漱石、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头子”的罪名被逮捕并判刑,至1975年病故狱中。

对于这一案件,从一开始,特别是“文革”结束以来,不少同志就抱有怀疑、保留甚至否定的态度。党内资深的老大姐章蕴同志就曾当着旁人的面对我和我的女儿陆兰沁说:“饶漱石是个好同志,他是冤枉的。”廖承志同志也曾对我女儿说:“他是个好同志,我了解他,不会有什么问题。”据了解,廖承志还曾在讨论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会议上提出:“高饶反党联盟”的问题,如果证据不足,是否可以不写进决议去”。有的同志甚至从远方打电话给我,明确地说:“这是一桩冤案”,要我和我女儿向党提出申诉。饶过去的秘书陈麒章同志曾经在1982年8月13日向党中央写信(请陈云同志转)说:“在潘汉年、杨帆的问题相继澄清和为他们恢复名誉后,过去认定的那个饶潘杨反革命集团问题自然就不能成立了……”他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对饶漱石一案进行复查,尽快作出结论。他的信最后还说:“我认为,这样的事,不论其家属有无要求,组织上都有责任作必要的澄清。……”

旁的同志反映还有很多,而我却一直没有向中央提过,这是因为我有顾虑。首先是,因为看到建国以来的许多冤假错案都已平反,唯独高饶的事没有触动,我想,其中必有原因,我不愿意给党中央找麻烦;其次,我对此案的许多具体情况都不了解(原因见后),怕空说无凭,又无法去查找党内资料;加之我缺乏党内斗争的经验,对许多复杂的情况难于分析理解。再者,我因受饶案的无辜株连,曾从1955年到l956年,又从1967年到1973年两次被逮捕入狱审查,先后达七、八年之久;我的女儿和我的其他亲属也曾为此长期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和影响。虽然最后组织上给了我彻底平反的结论,但仍不能不心有余悸。

综观饶漱石的一生,他是江西临川人,1903年生,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他都为党为革命兢兢业业地做过不少有益的工作。1930年他在东北任共青团满洲省委书记、后兼党的省委书记时,曾被捕过,1931年出狱。业已查清,并无叛变行为。1941年,皖南事变中,他(当时任中共中央东南局副书记)临危不惧,在项英、袁国平等不告而别后,仍苦苦坚守,直到最后脱险。据他后来告诉我(我在事变前已随曾山同志等先期去到苏北)在万分危急的最后关头,他曾发过一个电报给中央,其中说“我为党牺牲,固我夙愿”,但因电台适于此时被毁,他的电报并未能发完(这份电报中央档案中还可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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