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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虞

吴虞个人资料:吴虞(1872-1949),原名姬传、永宽,字又陵,亦署幼陵,号黎明老人,四川新繁(今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乡人。近代思想家,学者。早年留学日本,归国后任四川《醒群报》主笔,鼓吹新学。1910年任成都府立中学国文教员,不久到北京大学任教,并在《新青年》上发表《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说孝》等文,……
资料更新时间:2019-10-16 21: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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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简介

吴虞(1872-1949),原名姬传、永宽,字又陵,亦署幼陵,号黎明老人,四川新繁(今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乡人。近代思想家,学者。早年留学日本,归国后任四川《醒群报》主笔,鼓吹新学。1910年任成都府立中学国文教员,不久到北京大学任教,并在《新青年》上发表《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说孝》等文,猛烈抨击旧礼教和儒家学说,在“五四”时期影响较大。胡适称他为“中国思想界的清道夫”,“四川只手打到孔家店的老英雄”。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吴虞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四川新繁龙桥乡

出生日期:1872年12月19日

逝世日期:1949年

职业:学者

主要成就:新文化运动

三、人物生平

吴虞(1872—1949),原名姬传、永宽,字又陵,亦署幼陵,号爱智。四川新繁(今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乡人。近代思想家,学者。

早岁肆业于成都尊经学院,曾从清末民初著名学者吴之英学诗文,从经学大师廖平习经,深受儒家学说的影响。戊戌变法后,开始学习新学,在成都以教学馆为生,曾参与创设溥利公书局。

1905年赴日求学,入东京法政大学。

1907年回国,先后担任成都府中学堂、四川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教习,一度主编《蜀报》。

1910年,吴虞与父亲发生冲突,被舆论斥为“非理非法”逆子。四川教育总会会长徐炯召开会议,将他逐出教育界。

辛亥革命后,曾加入共和党,兼《四川政治公报》主编,后著文反对袁世凯称帝。

1917年应柳亚子之邀加入南社。

1919年11月,吴虞在《新青年》6卷6号发表《吃人与礼教》,大力攻击“吃人的礼教”。胡适称他是“只手打翻孔家店的老英雄”。曾先后担任《西成报》主编、《公论日报》主笔、《四川政治公报》主编。

1920年,他任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文系教授。

1933年,因遭尊孔复古派的排斥打击,被迫辞职。

晚年,他任教于成都大学、四川大学。1949年在成都病逝。

四、个人著作

著有《吴虞文录·别录·日记》《秋水集》,编选有《国文选录》《骈文选读》。

五、反封建思想

吴虞是清末民初时期的反旧礼教和旧文化的著名人物。他认为,封建统治者之所以提倡儒家思想,是因为其思想核心的“教”、“礼”等能在巩固其统治、维系封建社会秩序中发挥特殊的作用,故用其来驯服制御臣民。吴虞对封建专制礼教对妇女的压制进行了批判和揭露,主张男女平等,为中国妇女解放而呐喊。吴虞还提倡自由和个性解放,提高国民的民主意识,以建立资产阶级国家。

吴虞最重要的思想,就是批判儒学,揭露吃人的“礼教”。他批判儒学中以孝为中心的封建专制和家族制度,指出:“详考孔子之学说,既认孝为百行之本,故其立教,莫不以考为起点。”考的范围统括一切,“居住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无信,不孝也;战阵无勇,不孝也”,“凡人未仕在家,则以事亲为孝,出仕在朝,则以事君为孝。能事亲、事君,乃可谓之立身,然后可以扬名于世”(《家族制度为专制制度之根据论》)。

他认为,中国要得到真正的共和,就必须除去君主专制与家族制度,而儒家伦理学说、社会组织上的家族制度,和政治上的君主专制制度联系在一起,必须加以批判。吴虞反对以礼为准则的等级观念,揭露儒教以礼杀人的本质。他在鲁迅《狂人日记》的启发下,以中国历史上的实例,揭露“吃人的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他认为在孔子整个思想体系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礼,学礼、复礼、传礼是孔子思想和一生活动的主线。孝是维护封建道德的主要内容,礼则是封建道德的主要表现形式。吴虞还认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儒家道统”的作用,就是思想专制。自从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学被定于一尊,孔子也成为“至圣”,结果形成中国长期来思想学术专制的局面,严重阻碍了中国思想文化的发展。他指出:“自孔氏诛少正卯,著‘侮圣言’、‘非圣无法’之厉禁;孟轲继之,辟杨墨,攻异端,自附于圣人之徒;董仲舒对策,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韩愈《原道》‘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之说昌;于是儒教专制统一,中国学术扫地!”(《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他坚定地认为“儒教不革命,儒学不转轮,吾国遂无新思想、新学说,何以造新国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已!”(《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吴虞于“五四”运动前后,在《新青年》上发表《吃人与礼教》、《家族制度与专制主义之根据》等文章,大胆冲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被称为是攻击“孔教”最有力的健将,他的思想在当时曾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吴虞文录》

目录:《吴虞文录》序;卷上: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说孝;道家法家均反对旧道德说;吃人与礼教;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卷下:儒家大同之义本于老子说;读《荀子》书后;消极革命之老庄;明李卓吾别传;《四川法政学校同学录》序;《松岗小史》序;《圆明园》序;墨子的劳农主义;附录:女权平议;孽缘;致陈独秀;致胡适;致青木正儿;吴虞底儒教破坏论;吴先生墓志铭;编后记。内容简介:这本“文录”,是吴虞力作兼精品的原文照录。吴虞,五四新文化运动主将,与陈独秀和胡适齐名,而独享“只手打孔家店”之胜誉。读《吴虞文录》,是阅读一个时代,是阅尽一派风云,是感受那时代风云中一位大师的热血和灵犀。《说孝》《礼论》《吃人与礼教》《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消极革命之老庄》……一批不可不细细一读的吴虞上品。笔锋犀利,论证缜密,文采斐然,大师之谓也。附录吴虞夫人曾兰的《女权平议》等,兼有吴虞同陈独秀、胡适、青木正儿的往来信札,也都富有资料价值。《吴虞文录》最初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可以看做吴虞早年的思想报告。本书选目基本参照亚东版《吴虞文录》(1921年10月初版,1929年4月六版),但“附录”部分有较大的变动:原版只附有《吴曾兰女权平议》《吴曾兰孽缘》两文;其《致陈独秀(一九一六年十二月三日)》作为《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的附录载于初版《吴虞文录》卷上,《致陈独秀(一九一七年六月)》作为《儒家大同之义本于老子说》的附录载于卷下,这次一并归在本书“附录”部分;同时,本书新增加《致胡适》《致青木正儿》《吴虞底儒教破坏论》《吴先生墓志铭》亦为“附录”,以期助于读者进一步了解吴虞及其思想。本书录入排版是以《吴虞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为底本的,“附录”中新增的文章也来自于此。为尽可能保留文献原貌计,本书所辑各篇内容一仍底本,只对个别用字做改动。

男女平权

1917年6月1日,吴虞以妻子吴曾兰名义发表文章《女权平议》。他在文中说,由渔猎生活之平等夫妻时代,入于耕牧生活之专制夫妻时代,则妇女失其自由,为男子之财产,为男子之奴隶矣。专制时代之妇女,出则听命于夫,入则听命于翁姑,幽闭闺阃,不能自主,一无所知,一无所能,与六畜无异,只知饮食,只知养子。以此辈无知无能之人为群男之母,则举国男子当幼稚之时,不受其害者鲜矣。吾国专重家族制度,重名分而轻人道,蔑视国家之体制道德法律并为一谈,礼刑所出,其义根本于儒教。孔氏常以女与小人并称,安能认为主张男女平等之人?且吾人所争平等,为法律上之平等;所争自由为法律内之自由;非无范围之平等,无限界之自由。而天尊,地卑,扶阳,抑阴,贵贱,上下之阶级,三从七出之谬谈,其于人道主义,皆为大不敬,当一扫而空之,正不必曲为之说也。他呼吁:吾女子当琢磨其道德,勉强其学问,增进其能力,以冀终得享有其权之一日;同男子奋斗于国家主义之中,追踪于今日英德之妇女,而固非与现在不顾国家之政客议员较量其得失于一朝也。呜呼!良妻贤母,固为妇女天职之一端;而生今之世界,则殊非以良贤母为究竟。

六、他人评价

从吴虞的一生看,他只是躬逢新文化革命盛时,自己并没有多少才学。

生活中有很多人是分裂的。如果以历史主义或进步史观看这些人,得出的结论往往会与人们的真实感受天差地别。比如林纾先生,可能给人的印象是非常真诚的读书人,但在历史主义者看来,他是一个遗老的角色,甚至是反动的。而有些非常进步,甚至为历史做过贡献的人,可能是一个不耻于众口之人。近代史上大名鼎鼎的吴虞就是这样。

吴虞从日本学成归国,回到成都,不时“鼓吹”非儒学说,尤其是非孝非礼的言论。搞笑的是,吴虞自己行事极为专制。很难指望这样的人能跟别人搞好关系。而这种生活上的灾难他会轻易地转化到观念上去。他跟父亲的关系不好,以至于成为仇敌。如1911年11月25日,他在日记中写道:“魔鬼一早下乡。心术之坏如此,亦孔教之力也。”父子二人以打官司来争夺家产,当吴虞胜诉后,他在日记中发泄说:“大吉大利,老魔迁出,月给二十元。”“余愤且悲,余祖宗何不幸而有此子孙也!”吴虞父亲死后,他写信给住宿学校的两个女儿,“告以老魔径赴阴司告状去矣!”

吴虞的为人和言论在当时的成都受到抵制,教育界诸多人士联名宣言攻击他,将他视为“士林败类”“名教罪人”。但此时的吴虞已有全国影响,危难之际,北京大学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吴虞到北大任教,跟胡适、钱玄同、周作人等人交往,但他显然跟那个新鲜的、充满朝气的人际圈子格格不入。他的自私、专制、封建守旧性格开始暴露。

吴虞父女的矛盾,就像当年他跟父亲的矛盾一样不可调和。在家庭纠纷面前,吴虞总是抱怨别人不为他着想。他在日记中说自己的女儿:“玉方不甚解事,字尤恶劣,以此程度来京留学,将来未知何如,恐徒累老人耳。”他对骨肉亲情的认知是:“当自觉悟,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不仅曹孟德为然,恐世上骨肉亦多不免。”

吴虞在北京的生活极为优裕,月薪200大洋且广有田产,但他拒绝出钱供女儿读书,以至于女儿要革他的命。吴虞自己则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他跟年轻人一起多次逛妓院,恬不知耻到一边给亲友写信调查他妻子是否“出门应酬”,一边服壮阳药逛妓院。为了赢得妓女娇玉的欢心,他写了几十首《赠娇寓》,一边印成诗单供妓院散发,一边投稿《顺天时报》等报纸公开发表。别人的荒唐生活也成了他多情多欲的理由,如他在日记中写道:“据云,胡适之在济南,曾叫姑娘条子。颜任光逛窑子与学生冲突。中大教员余同甲亦然……”这样的人,学生对他渐渐不再信任,就是新文化的同仁也极为不满,他最后只好仍回到成都。

吴虞有悖人情的丑事还没完结。他有妻有妾,除了两个女儿外,未生一子,求子心切的吴虞不仅求巫问卜,留须求子,还在五十九岁时纳了一个十六岁的小妾,此举令吴虞身份尽失,新老人物都对他大肆攻击,社会上流言四起;再加上吴虞家庭专制,女儿也看不起他,父女关系极僵。他的晚年可以说是寂寞的。

即使这样的人也有幸进入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弄潮。他写的文章确实影响了当时新旧两派的论战,他在《新青年》上发表《吃人与礼教》等文章,被胡适称为“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俨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

在这些评价里,我们看到进步史观的局限。他们都从司马迁那种人性史观的立场上后退一步,以进步观念来看待活生生的个人,而遮蔽了个人的善恶是非美丑。从吴虞的一生看,他只是躬逢新文化革命盛时,自己并没有多少才学。胡适夸说吴虞以西方法学思想来剖析中国社会,有论者说,这“只是英雄欺人之语,并不确切”。

七、家庭成员

父吴兴杰,字士先,曾任富顺县教谕。吴虞曾娶妻二人,生九女一子,子早夭。前妻曾兰,字仲殊,号香祖,诗书俱佳,南社社员。后妻常道玄。均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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