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华照片

郁华

郁华个人资料:郁华(1884—1939),字曼陀,浙江富阳人,郁达夫胞兄。著名的爱国法官、法学家,曾任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刑庭庭长、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兼任东吴、法政等大学教授。著作有《刑法总则及判例》。他也是著名的画家和诗人,擅长山水画,身后刊有《静远堂诗画集》。郁华具有鲜明的爱国立场和坚贞的民族……
资料更新时间:2020-02-12 19:29:48

一、个人简介

郁华(1884—1939),字曼陀,浙江富阳人,郁达夫胞兄。著名的爱国法官、法学家,曾任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刑庭庭长、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兼任东吴、法政等大学教授。著作有《刑法总则及判例》。他也是著名的画家和诗人,擅长山水画,身后刊有《静远堂诗画集》。郁华具有鲜明的爱国立场和坚贞的民族气节。在日寇入侵的情势下,他坚决拒绝敌伪诱胁,不事敌、不媚敌。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占领沈阳。日军要求郁华留在沈阳,并将委以要职。他得知这一消息后,连夜出逃沈阳,潜回北平。1932年郁华调到上海,任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并兼任东吴、法政等大学教授。郁华坚持司法尊严和民族利益,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爱国青年和进步人士,打击汉奸、日寇。1933年营救廖承志就是其一。1937年上海沦陷后,江苏高等法院二分院迁入法租界,成为当时保留在租界中唯一的中国法权机关,但处在日伪势力的包围中。他虽多次收到日伪特务附着子弹的恐吓信,但毅然决然留在租界,坚守他的岗位。1939年11月23日上午,他从善钟路住所出门上班时,被预伏的汪伪特务枪击身亡,成为民国司法界在抗日战争期间为国捐躯的第一人。1952年经中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追认郁华为革命烈士。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郁华

别名:郁曼陀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浙江富阳

出生日期:1884年

逝世日期:1939年

职业:法官

三、人物生平

郁华(1884—1939),字曼陀,浙江富阳县富阳镇满洲弄(今达夫弄)人。父早丧,靠寡母摆摊和几亩薄田维持生计。自幼聪慧好学,十六岁参加杭州府道试,得第一名,补博士弟子员。1905年考取浙江省首批官费留学日本,先后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师范科,法政大学法科,获法学士学位。1910年学成回国,在北京外交部工作,1912年考取法官,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兼司法储才馆及朝阳大学刑法教授。1929年调任大理院东北分院推事,司法部科长,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刑庭庭长

九一八事变前夕,日寇通知郁华不得擅自离沈,另有要职委任,他化装逃回北京。1932年至上海,任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兼任东吴、法政大学教授。当时,二分院设在上海英租界,他利用所处的特殊地位,积极帮助、庇护进步人士,当田汉、阳翰笙、廖承志在英租界被捕后,郁华参与营救多所尽力,设法使其获释。上海沦陷后,郁华利用租界法权,坚持司法尊严,以维护民族利益,保护爱国人士,严惩民族败类。坚拒敌伪之利诱威胁,守正不阿,日伪汉奸对他十分仇视,两次寄给他附子弹的恐吓信,他置之不理,并且对惩办汉奸执法更严。友人劝他外出避祸,他说:“国家民族正在危急之际,怎能抛弃职守;我当做我应做的事,生死就不去计较了。”1939年11月23日上午,遭到预先埋伏在寓所附近的日伪特务暗杀。解放后葬大场烈士公墓。1952年10月,中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四、忠奸分明

毕业归国后历任京师审判庭、北京大理院推事,兼司法储才馆、朝阳大学教授,沈阳最高法院刑庭庭长。“九一八”事变前夕,日寇威逼利诱郁华,要他为日本侵略者服务,他通过皇姑屯附近农民的帮助,化装逃进关内。1932年他调到上海,任公共租界内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并兼任东吴、法政等大学教授,著有《刑法总则》、《判例》等专作。抗战开始,日军侵占上海,而租界法权仍属中国,当时政治斗争尖锐复杂,郁华坚持司法尊严和民族利益,利用自己所处的特殊地位,在自己权力所及的范围内,站在爱国主义立场上主持正义,积极帮助一些爱国进步人士。如田汉和阳翰笙被捕时,他就帮助他们脱险;廖承志入狱后,宋庆龄、何香凝委托律师唐鸣时去找他,他就尽力使廖承志获释出狱。因此,有人说:“达夫先生……同情革命,富有正义感,在三十年代的腥风血雨的岁月里,曾通过他的在法院工作的哥哥郁曼陀,着实营救了不少共产党同志。”(李剑华:《缅怀郁达夫先生》)与此同时,他对民族败类严惩不贷。沪江大学校长刘湛恩因积极从事抗日爱国活动,上海沦陷后最先遭敌伪暗杀,刘湛恩之予刘光华说:“我曾亲睹郁华庭长不顾自身安危,当庭痛斥被现场群众捕获的刺客曾某,并判以极刑,其高风亮节,秉公执法确实令人佩服。”由于郁华坚拒敌伪之诱胁,不为所屈,遂于1939年11月23日被敌伪特务机关暗杀于上海寓所门前,成为民国司法界抗日战争期间为国捐躯的第一人,牺牲时年仅五十六岁。1952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郁华为革命烈士。

五、擅长诗画

郁华一生为人正直、清廉,他身为法官,但一生喜爱书画诗文。工诗擅画,倡导“文章气节”。早年参加进步文学团体“南社”,与柳亚子等时相唱和。他酷爱家乡山水,在工作之余常吟诗作厕,藉以陶冶情操,抒发爱国热忱,柳亚子评郁曼陀的诗是“鹏举冲冠之作,文山正气之歌”。早年在日本留学时,他曾在报刊发表67首《东京竹枝词》,被传诵一时,得到日本汉诗泰斗森槐南的高度评价。又曾参加清末爱国诗人组成之“南社”,与柳亚子先生等共同以文章气节为当世倡导。他善画中国山水,曾与名画家汤定之、余越园等组织画会。在上海时,由于胞弟郁达夫的关系,他与鲁迅、田汉、阳翰缝等左翼文化人均有交往。郁曼陀诗画造诣颇深,他的文学修养和绘画艺术,曾给日后成为著名作家的他的胞弟郁达夫和成为著名画家的他的长女郁风以很深的影响。著有《静远堂诗画集》、《郁曼陀陈碧岑诗抄》及法学著作《刑法总则》、《判例》等。其弟郁达夫为著名诗人和文学家,其女郁风亦工画。郁华的主要事迹收录于《郁华烈士殉国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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