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遴照片

陈之遴

陈之遴个人资料:陈之遴(1605—1666),字彦升,号素庵,海宁盐官人。出身名门望族。年轻时与东林、复社名士钱谦益、吴伟业、陈名夏等结交,参与活动。公元1637年(明崇祯十年)以一甲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资料更新时间:2019-12-22 03:48:09

一、个人简介

陈之遴(1605—1666),字彦升,号素庵,海宁盐官人。出身名门望族。年轻时与东林、复社名士钱谦益、吴伟业、陈名夏等结交,参与活动。公元1637年(明崇祯十年)以一甲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二、基本资料

中文名:陈之遴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浙江海宁

出生日期:公元1605

逝世日期:公元1666

职业:明朝官员

重要事件:思宗崇祯十年高中榜眼

号:素庵

字:彦升

三、生平简介

陈之遴出身于浙东的名门望族。早年就与钱谦益、陈名夏等结识,经常参加东林党和复社的活动。不料,在他高中榜眼的第二年,担任顺天巡抚的父亲陈祖苞,因在大清兵入侵时失职,被革职逮捕。后因内心冤抑喝毒酒自杀。“帝怒祖苞漏刑”,迁怒于他的儿子陈之遴,罢了他的官职,永不任用。

顺治四年(1647)陈之遴被任命为秘书院侍读学士。第二年,又升为礼部右侍郎,靠着阿谀奉承之术,巴结多尔衮的亲信,并尊称多尔衮为恩主。他的善于见风使船,颇受顺治帝好感,使他巧妙地避开多尔衮一案。顺治八年,升礼部尚书。不久,又加太子太保。第二年,又被授与弘文院大学士。

顺治十年(1653)“北党”首领,原魏忠贤余党冯铨受到重用,与以陈名夏为首的南党争斗日趋激烈。陈之遴被劾与陈名夏营私结党,不宜重用。但顺治帝却认为他是个人才,并不治他的罪,只是调任户部尚书。后又受到陈名夏的牵连,以“巧饰欺蒙”罪论死。又是顺治帝下诏从宽处理,只削官衔二级,罚俸一年,仍供原职。顺治十二年(1655)又官复弘文院大学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陈之遴曾上疏三策,一、修举农功,二、宽恤兵力,三、节省财用。对发展农业生产,节省开支,充盈国库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顺治十三年(1656),顺治帝复谕陈之遴:“朕没有计较你以前的过错,而且依然重用,且多次告诫你,你也曾向朕表白要谨慎反思自己的言行,最近是否有所改进?”陈之遴急忙上奏:“皇上教训为臣,为臣安敢不改。只是我才疏学浅,罪过多端,不能仰报圣恩。”左都御史魏裔介听说后立刻劾奏陈之遴:“当皇上诘问时,不自言其结党之私,力图洗涤,以成善类,而但云才疏学浅不能报,可见其良心已昧。”给事中王桢也上疏弹劾:“陈之遴系前朝被革职,永不叙用的词臣,其报大清不几年,竟被提升为尚书,又进政府,但他不图报效,面对皇上的呵斥,不思反省,反而于次日遨游灵佑宫,逍遥恣肆,罪不容诛,请皇上加重处分。”疏入,皇上命陈之遴据实回奏,而且命下部察议,准备革职,永不叙用。但顺治帝考虑到陈之遴已被重用,位至大臣,不忍即行革斥。令他以原官发往辽阳。这年冬,顺治帝又念陈之遴为大清效力多年,不忍终弃,遂又令其回京入旗。顺治十五年(1658),又有人弹劾陈之遴向内监吴良辅收贿,按律本当正法。顺治帝再次免去了他的死罪,但下诏革了他的职,抄没了他的家产,并将其全家流放辽东。约1667年。陈之遴死于辽东的尚阳堡。其诗作大多为谪居盛京、尚阳堡时所作,著有《浮云集》。

四、史籍记载

陈之遴善书、工诗,是明末清初著名的词人,早年常和钱谦益等文坛领袖相唱和,写有大量的诗词(已失传)。他的妻子徐灿(号湘蘋)也是当时有名的女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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